2026年第7期《求是》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文中一句重要论断发人深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指明前进方向。党员干部唯有将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把对党忠诚、为民尽责贯穿履职发展全过程,方能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过硬实绩。
坚强党性是确保政绩观不偏向的“定盘星”。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无论是“四有书记”谷文昌带领东山人民苦战风沙,还是“最美扶贫书记”黄诗燕扎根脱贫一线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们之所以能在平凡岗位上创造非凡业绩,归根结底在于始终把党性原则作为最高标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正是因为有坚强的党性支撑,他们才能做到不为一时之名、不图一时之利,甘做铺垫之事、甘抓未成之事。
以党性涵养政绩观,关键在于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当下”与“长远”的关系。真正的政绩,既看“显山露水”的发展成果,更看“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布局;既看经济指标“高不高”,更看生态环境“好不好”、群众脸上“笑不笑”。近年来,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抉择,到“双碳”目标下的绿色转型,再到各地普遍推行的差异化考核机制,都体现出鲜明的“大政绩观”——不再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而是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种转变,正是党性原则在执政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干事创业的担当作为上。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把党性力量转化为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一方面,要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思想根源上筑牢正确政绩观;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评判尺度,让那些真抓实干、默默奉献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干部没有市场。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党性坚强,政绩观才能不出偏差;只有政绩观端正,发展才能行稳致远。新征程上,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以坚强党性校准政绩观,用实干担当书写新答卷,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辉煌业绩。(吕文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