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3年来全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并集中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内容涵盖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碳汇交易、林地生态修复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污染环境防治等重点领域,生动展现了各地推进生态治理的实践成效与创新探索。
全州法院持续做优环境资源“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构建起集中管辖、专业审理、全域覆盖的审判新格局。依托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由石屏县人民法院、元阳县人民法院承担跨区域集中管辖职能,打破行政区划壁垒,配齐专业化审判队伍,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环资审判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裁判标准,精准惩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以来,全州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25件,其中刑事案件129件、民商事案件80件、行政案件16件,坚持惩戒与修复并重,依法落实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支持公益诉讼的开展,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守护一方”的社会效果。
全州法院主动对接林草、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机制,通过司法建议补齐治理短板。各基层法院与自然保护区管护单位签订协作协议,完善红河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做实行刑衔接、法检协同,破解跨区域生态保护难题。结合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深入村寨、湖区、林区开展普法宣传,3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9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