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6日上午,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自2018年以来,2018年以来,昆明公安机关共办理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71起,打处837人(次),其中刑事案件106起,打处犯罪嫌疑人473人(次);行政案件265起、行政拘留364人。
据悉,昆明市公安局按照“专业警种担当主力、相关警种密切配合、基层所队主动参战”的工作思路,采取专案专班、挂牌督办、破案攻坚等措施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先后侦破数起公安部及省厅挂牌督办案件,打击力度和案件办理数量大幅提升,仅2018年侦办案件数量就超过昆明环保公安成立9年以来的案件数量总和,打掉了一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团伙,整治了一批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针对西山重点保护区域和滇池沿岸破坏山体卫星图斑点位的监测变化情况,根据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纪委、市公安局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在前期开展“五采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打击整治非法采矿采砂采石采土等为重点,开展“青山保护”专项行动,成功打掉了以马某某为首的盗采矿产资源涉黑涉恶犯罪集团。2018年6月24日至7月13日20天专项行动间,共侦办刑事案件30起,刑事拘留43人、取保候审6人;查处行政案件33起,行政拘留35人、罚款9人,专项行动成绩显著。
针对滇池常年封湖禁渔,偷捕行为突出的严峻形势,昆明市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滇池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渔政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重点发现、整治、打击、处理偷捕鱼类违法犯罪行为,制定《“护渔清网”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滇池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以来,全市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28件、取保候审40人、批捕1人、移送起诉15人、直诉判决6人;行政案件18件,行政拘留30人,有效打击、震慑了破坏滇池生态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道精准治污五级责任体系的督查工作方案》和《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道精准治污协同联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道精准治污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道精准治污执法行动。2018年至今,共组织巡查入滇河道27次,参加河道联合执法巡查104次,对巡查中发现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违规取水、河道环境卫生差、垂钓等各类问题均已现场制止并移交相关行政部门整改。
昆明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积极履行市级河长职责,制定《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基层党建与河(湖)长制“双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市局、分县局、派出所“三级河长”体系。周建忠局长多次率队到西山区、度假区实地巡查,并召开船房河、西坝河市级河长会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河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促进滇池保护治理工作快速推进。各级相关部门按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河道治理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河道水质,为滇池水质和昆明人居环境的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对“长江生态保护724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昆明公安结合实际,对专项行动工作范围进行明确、对长江流域的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辖区的长江流域河道及沿岸采砂点、采砂企业摸排、长江流域河道及沿岸涉采砂警情及线索举报进行排查,对信息报送、案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截止2019年5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采矿采砂刑事案件8起,刑拘27人,批准逮捕20人,行政案件1起、行政处罚7人。通过强化监管力度,部分乱象得到整治。其中,东川区委、区政府成立小江河道保护范围综合整治指挥部,统筹整合公安、自然资源、环保、住建、各镇街道等成员单位力量,对河道内现有的24家采砂企业采砂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拆除筛砂机86台(套)、砂料传送带4000余米,对采砂厂砂坑进行平整,清除弃料和成品砂,封堵了进出河道的采砂便道。
昆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昆明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以最严标准为工作导向,最严制度为基本保障,最硬执法为重要手段,最实举措为工作着力点,最佳环境为目标成效,继续保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势头,深入推进滇池及流域重点区域范围执法保护,为把昆明市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美丽中国”典范城市贡献公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