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楚车祸:肇事车超限被罚60元却未卸货?
2009-04-28 08:06:0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昨天(4月27日)“4·25”重大交通事故原因调查组通报的调查结果表明,肇事货车曾在德宏被罚60元超限赔偿费。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对超限和超载的处罚,除了就地卸货至规定要求外,还要对车主处以200-2000元不等的罚款。那为何德宏方面没有让西瓜车卸货呢?

    据通报,肇事的湘N07347号大货车,于23日从德宏州盈江县装载西瓜运往贵州省天柱县。24日凌晨,该车从盈江往腾冲方向行驶了约60公里后,驾驶员杨汉富请另外一名驾驶员吴声烟对刹车进行调试后换由吴声烟驾驶。凌晨2时36分,该车在德宏州梁河县沙坝超限运输检测站接受超限运输检测。检测站对该车所超限吨位按实际行驶里程(60km)收取超限赔偿费60元后放行。

    昨天,记者采访了向该车开具罚单的德宏州梁河县路政中队。下午4点03分,记者先致电德宏州梁河县沙坝检测站。对“4·25”车祸肇事西瓜车超限超载一事,该检测站的姜先生说他不知道情况,要问他们的上级领导。

    随后一名自称是梁河县路政中队工作人员的沈姓男子告诉记者,24日凌晨,湘N07347大货车经过梁河县沙坝检测站时,被在此治超限的路政人员拦了下来。由于该车车型为三轴车,按规定连车带货核重为30吨,而该车车货重量为32吨,超限2吨。于是路政工作人员按该车在梁河境内实际行驶距离收取了60元的超限赔(补)偿费。

    至于该车超载10多吨为何没有被卸货的原因,沈先生说,超载不在他们的管理权限范围内,而应由交警部门管理。而且,该车拉的是绿色食品,根据国家部委的有关规定,路政人员对绿色食品车超限不准卸货、不准罚款、不准长时间扣留车辆。

    相关名词:超限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运输车辆的车辆长度、车辆宽度、车辆高度和车货总重量。在车辆超过此标准时称之为超限。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

    货车超载119% 制动效能下降

    “‘4·25’特大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杨汉富驾驶严重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导致制动系出现效能热衰退,车辆制动效能下降。”昨天下午,调查组通报了“4·25”事故原因。

    据通报,肇事的湘N07347号大货车,核载9.99吨,实际载货21.895吨,超载11.905吨,超过核定载质量119%。25日早上6点54分,驾驶员杨汉富驾车行至昆楚高速公路K126+357M处时,失控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云AL1117号大客车左后尾部相撞,两车分别冲出路外翻在山地中。

    事发路段系连续下坡,坡头至事故地点有3.15公里,事故地点坡度为-2.2%。

    根据司法鉴定部门对大货车车辆技术鉴定,该车所有车轮制动鼓摩擦面均发现蓝色氧化膜,肇事时制动器处于高温状态下运行,制动系出现效能热衰退,导致车辆制动效能下降。

    据证人证言,湘N07347号大货车系杨汉富、杨建华约1月前合资从湖南省怀化市东日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尚余6600元尾款未付清,尚未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购车后第一次到云南进行长途运输,对云南路况不熟。

    善后处理

    省检介入调查 本周四出结果

    事故发生后,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昆楚高速公路“4·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特邀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楚雄州检察院参与调查处理。昨天下午,调查组再次开会,会议要求在本周四中午前,各小组把在楚雄调查的进展集中向调查组汇报,调查工作暂告一段落。

    “谢谢媒体的关注,最终的调查结果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得出。”省安监局副局长、省政府事故调查组组长汤忠明说,调查组的工作已经分组展开。

    据悉,“4·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具体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总工会以及楚雄州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调查组包括综合组、直接原因组和间接原因组,直接原因组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形成分析报告,包括事故经过、应急救援情况、事故现场、道路鉴定结论和事故车辆鉴定结论。间接原因组查清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落实情况,对事故路段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汤忠明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抓紧时间,从严、从实、从细立即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遇难导游获赔10万元意外险

    死者遗体辨认完毕,理赔事宜今日商谈

    “4·25”重大车祸发生后,中国平安保险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快速启动理赔通道,并与当地政府联系,积极主动地参与善后工作。在确认了遇难客户的身份后,中国平安保险云南分公司立即奔赴遇难客户家属处进行慰问。

    本次事故中有5名乘客在购买车票时买了平安保险公司的游客意外伤害险,其中3名客户不幸遇难,另有2名客户受伤。4月26日,平安保险依照满额赔付标准向死者代春梅(旅游大巴导游)赔付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这也是此次事故中的首笔人身保险赔付。其他客户的赔付正在有序展开。

    另讯 “车祸遇难者遗体认领完毕,随后将商谈理赔事宜。”昨天,云南省旅游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车祸的善后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今日将在楚雄和昆明两地商谈理赔事宜。

    据了解,目前遇难者的遗体分别存放在安宁昆明市西郊殡仪馆和油管桥殡仪馆。油管桥殡仪馆的认尸工作于昨天下午3点完成,在殡仪馆负责的工作小组也将转为理赔小组。

    北京专家远程会诊重伤员

    昨天下午3点,收治17名伤员的楚雄州人民医院第一次启动了远程会诊,远在北京的医疗专家“亲自”给伤员看病。

    截至昨晚8点半,医院相关专家还在给会诊后的一名重伤员做手术。具体会诊、手术情况暂时无法了解到。

    一季度车祸死503人

    省府要求严管重治

    昨天上午,省政府通报了全省1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和近期4起重大安全事故,并要求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据介绍,一季度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103起,死亡590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52起,造成503人死亡、1558人受伤。尤其是重大事故接连发生,3月份和4月份接连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此,省政府办公厅发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大对高速(高等级)、重点公路要口、要点、要段的巡逻密度,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抢超强会等重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

    省政府通报了昆楚公路“4·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20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大客车和肇事西瓜车均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目前,省政府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家安监总局有关人员也赶赴现场对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昭通永善县“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3月18日,永善县莲峰镇万和村村民杨朝万、杨朝军雇佣何昌兵等10人,包租杨朝贵驾驶的牌号为云C22729解放牌轻型普通货车(核定载客5人),到永善县大兴镇挖花椒苗。在返回途中,车辆从公路左侧翻下公路105.5米坠入金沙江中,造成12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经查除超载外,还因肇事车辆后轮分泵皮膜破裂,造成该车后桥两轮制动失效,整车制动效能大幅度降低。

    省政府还通报了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3·23”合成氨装置合成塔出口管道断裂事故,以及昭通市威信县连续两起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都市时报 记者 朱勋航 马智波 向星权 庞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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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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