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珍:让犯过错的人不再走上歪路

2014-12-20 16:53:34来源:昆明信息港

女法官何珍:让犯过错的人不再走上歪路

昆明日报 记者刘凯达/摄

    姓名:何珍

    年龄:43岁

    职业:昆明市晋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放弃保送大学的机会,何珍考取了自己喜欢的政法专业,并最终以司法考试第一的成绩获得了在法院工作机会。工作第一天,她就告诉自己要尽己所能为人民服务,让好人过得更好,让曾经犯过错的人不再走歪路。

    何珍的父亲以前当过兵,之后转业去了保卫科。小时候,何珍的母亲工作忙,她就经常和父亲一起去保卫科上班。父亲的办公室订了一本杂志叫《民主与法制》,何珍很喜欢看,每期不漏。

    高中毕业,何珍因成绩优异被保送上师范院校本科,但她放弃了这一难得的机会,最终考取政法高等专科学校。1992年,何珍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毕业,1994年,她以司法考试笔试第一的成绩考进晋宁县人民法院。

    从进入法院工作的第一天起,何珍就告诉自己要尽最大能力为人民服务。

    最近,何珍处理完一个案子。案子中的当事人出过车祸,一条腿已经残废。案子结束后已经将近6点,何珍为他买了蛋糕和牛奶,并决定送他回家。因为当事人有过骗人的前科,同事都劝何珍别为自己惹麻烦,但何珍还是决定伸出援手。当事人拉着她的手说:“你是最好的法官,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

    2011年3月,一位93岁的老人因为赡养纠纷需要出庭,老人住在六街镇最偏远的地方。开庭时间到了,老人却没出现,当众人议论纷纷时,何珍跑出了法庭。

    何珍来到老人家里,看到老人行动不便,何珍蹲下身:“我来背你吧!”尽管老人反对,但何珍还是背起老人。案子结束后,老人抱着何珍哭了,她告诉何珍:“你比我的亲儿子都要亲,他们都不会来背我。”而何珍告诉老人:“因为你就像我的奶奶一样。”

    曾有机会让何珍调往市机关,但何珍拒绝了,何珍说:“我不会放弃我最初的理想,用所学所能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昆明日报 记者黄亭梦)

编辑:实习编辑李平富责任编辑:李平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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