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单位:昆明市财政局
一、案例摘要
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促进消费的重要生力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功能。近年来,昆明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中小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信息公开透明,保证供应商及时获知交易信息
昆明市财政局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要求各级采购人做到采购内容、结果、合同全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市场公开透明。2020年,昆明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率达100%。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知交易信息,助力中小企业研判经济形势、把握有利商机。
(二)公正监管,保障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昆明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中小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畅通投诉渠道,有效保障供应商依法获得救济途径,有效保护政府采购各方参与主体权益合法权益。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定期通报监管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提示,提升政府采购当事人遵法守法意识,净化规范市场环境,保障公平竞争。
(三)便利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零成本参加政府采购
为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零星小额项目的采购效率,昆明市财政局于2020年5月在全市上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卖场全免费、参与卖场内采购项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和保证金。
2020年度,在昆明市“政采云电子卖场”共交易4672笔,其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4536笔,占全部交易量的97.11%;交易总额1.46亿,其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交易额为1.37亿,占全部交易额的93.99%。
(四)落实扶持政策,降低中小企业成本
昆明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中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比例不低于60%。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20年全市占合同金额75%的项目授予中小微企业。同时,通过规范保证金收取及退回、鼓励免收或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等措施,2020年共计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2.87亿元,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
(五)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针对部分中小微企业抵押标的物不足,无法有效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问题,昆明市财政局联合市农村信用联社在全省率先推出“微采贷”业务,由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对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利率享受LPR调整基点后的80%。2020年,市农村信用联社共给予6家小微企业共1970万授信额度,向两个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发放贷款690万元。
(六)财政直接支付,保障企业快速回款
昆明市财政局一直采用的国库集中直接支付模式,有效避免了采购人单位“滞留”“滞拨”政府采购资金问题,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可在24小时内将资金全部支付至中标企业。真正实现财政资金支付“无中间环节”,有效确保资金安全、支付效率高、企业回款快。
三、自荐语
昆明市财政局通过强化监管确保政府采购市场信息公开、竞争公平、监管公正。同时,通过提供便利化服务、强化政策落实、拓宽融资渠道、高效支付四项服务措施有效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方针,有效促进地方中小企业产业发展、促进地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