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发委主任岳为民被许可采取强制措施
2017-05-26 16:21:24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5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岳为民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确认许可检察机关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岳为民采取法律强制措施。

岳为民,历任昆明市审计局工交处副处长,嵩明县审计局副局长,市委办公厅督查处副处长、综合一处副处长、综合二处处长、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厅务委员、中共昆明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昆明市晋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昆明晋宁新区管委会主任,现任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据中新社此前报道:2014年10月23日,昆明市纪委和晋宁县纪委分别对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16名责任人给予问责和党政纪立案调查处理。期中,时任晋宁县委副书记、县长岳为民,作为晋宁县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对10月14日冲突的严重后果预见不够、准备不足,没有在第一时间赶赴矛盾冲突激烈的前沿进行处置,对“10·14”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给予停职检查问责,待进一步调查后再作处理。
2016年8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岳为民同志任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免去昆明晋宁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昆明信息港编辑来源云南日报 中新社 中国昆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