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按照《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昆经开党机〔2016〕9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营造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新常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相关制度组织支部活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发党员内在活力,充分发挥支部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第十支部制定了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定期开展了相关活动。
一、落实系统管理、科学确定活动日期
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抓好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精准管理。支部联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全面谋划制定了2016年度“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党委、支部及时掌握活动内容,做到了月月有活动主题,年底有总结交流,建立了台账、严格了考勤,还定期公示党员参加情况,有效提高了党员参加活动出勤率和积极性;支部还结合党建实际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每个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确定为党员固定活动日,遇特殊情况,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全体党员知晓,按时参加活动。
二、落实形式创新、科学安排活动内容
支部将“党员固定活动日”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费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有机结合,着力在落实上下功夫;与“七一集体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建党95周年等系列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结合起来,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机关”、“服务型党组织”等活动有机融合,着力强化活动实效。
三、落实积分量化,科学建立考评体系
支部将“党员固定活动日”与党员积分制管理一起抓,同步量化,制定了机关第十支部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实施减法考核,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认真准备讨论提纲、不及时上报积分自评表等情况的党员扣除相应积分分值,同步量化;支部将党员参与党员固定活动日情况和每月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步量化考核,实现了党员管理可量化、可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