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觉得生态环保是大事情,和我们普通人没关系。今天法院干警讲得特别实在,都是我们日常能碰到的事。”
8月14日至15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审判庭组织干警走进乡镇集市、村寨院坝,开展沉浸式生态普法宣传,把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
14日上午,云龙县检槽乡老街早已热闹起来。卖山货的摊位一溜排开,赶集的乡亲背着背篓、骑着摩托从四村八寨涌来。与往常不同的是,集市入口多了一个特殊摊位,大理中院联合云龙县人民法院干警挂起横幅,赶在群众赶街的黄金时段,把生态普法课堂摆进了烟火气最浓的地方。
“阿叔阿嬢,15日不光是赶街天,还是全国生态日,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日子。”干警们走进人群,穿梭在各个摊位之间,把全国生态日普法手册、宣传单递到商户和赶集村民手中,用乡音俚语打开话匣子。普法摊位前,干警结合真实案例现场答疑,讲清随意破坏山林水体、污染人居环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让过往群众在赶集休闲的轻松氛围里听得懂、学得会、记得住。
15日,由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大理州发展改革委主办的2026年“8·15”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暨“九湖环保卫士”志愿服务活动在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举行。环资庭干警向村民和游客发放普法手册,面对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紧扣秸秆焚烧、污水乱排、垃圾分类等乡村常见场景,把生态保护与日常生活的联系讲明白,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云南日报 记者 秦蒙琳 通讯员 吴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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