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近日,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昆明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划定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方面的监管红线、底线,共105项“不准”,谁碰谁担责。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精准防控“三资”管理领域高频廉政风险,坚决遏制挪用、侵占、私分集体“三资”等“蝇贪蚁腐”行为,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昆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涵盖资金管理、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等11个方面的105项禁止性、规范性要求,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划定红线、明确底线。
具体来说,在组织运行规范、制度建设、成员权益、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方面,《清单》分别制定了7项规章制度,包括严禁未经成员大会审议决定,擅自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擅自决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方案,擅自决定土地补偿费等分配、使用办法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严禁违规克扣、截留集体成员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村集体提留比例超20%;严禁集体资源资产承包、租赁未签订书面合同,订立口头合同、阴阳合同等。
此外,在资金管理和资源管理方面各有15项、资产管理方面12项、工程项目方面13项、其他方面5项,包括严禁无依据、超标准列支误工费、劳务费、会议餐费、接待费等,违规开支集体资金;严禁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类补贴、福利,变相侵占集体财产;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种植或搭建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设施,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发包、出租、处置集体资产等。
2024年10月,昆明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工作,重点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目前,已全面完成1401个村级、11008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清查核实,形成一本“明白账”。经核实,全市共有农村集体资源2954.65万亩、资产22.35万项、资金100.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