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接力”顶包,拘!7天、5天!
2025-06-23 08:19:52      来源:玉溪交警

相信绝大多数人发生事故后

都会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也有人心存侥幸

溜之大吉

更有甚者出于自身无证、酒驾等原因

试图找人“顶包”

而像本起案例那么“特殊”的

还是头一次见

2024年11月27日

云南玉溪通海

解某某驾驶小货车(载李某、阚某某等三人)

沿西解路行驶

其间与赵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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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

李某(女)自称是小货车驾驶人

在向赵某某了解事发过程时

他却说“对面驾驶人是男的!”

这句话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调取沿路监控后

发现驾车的确实是一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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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视频截图

面对铁证

李某的谎言不攻自破

原以为真相即将浮出水面

没想到阚某某竟试图“接力”顶包

同样被民警识破

经查明

货车驾驶人实为解某某

先前因醉酒驾驶被查获

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事故发生时属无证驾驶

因担心被处罚

便与妻子李某、朋友阚某某合谋

企图通过“顶包”逃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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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解某某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被判处罚款1800元

两名乘客因提供虚假证言

影响执法机关依法办案

分别被处予

李某:行政拘留7天,罚款500元

阚某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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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来源:玉溪交警


编辑: 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 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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