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要求“24小时在线”,周末通过微信安排工作,“隐形加班”没有加班费,每天一睁眼就是数十个工作群消息……“打工人”下班后“休而不息”“无偿加班”的情况有望得到法律改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建议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数据化和信息化的发展,给人们的通信带来了便利,但有些时候却影响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前程无忧在2022年发布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相关数据表明,“84.7%的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隐形加班’成困扰”“‘工作量过大,不加班无法完成’‘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成职场人加班主因”。由于“隐形加班”往往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利用微信群等安排工作任务,不仅劳动部门难以实时监督管理,劳动者亦难以举证证明其加班时长,导致部分劳动者加班费难以认定,自身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
去年四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指出“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属于‘隐性加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该案件是国内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的案例。1月23日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也提到,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有了案例和法律部门的支持,从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破解“隐性加班”这一痛点,不再是无根之木,难以落地。
在此次的提案中,吕国泉建议,修订标准工时,对线上加班和工时补偿作出明确界定。健全维权机制,让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无偿加班时有维权渠道。执法部门还要对用人单位隐形加班行为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未来,通过这些法条的支撑,我们期盼企业真切地把员工的休息权当回事,以更大的监管和惩罚力度、让企业尽可能减少对员工生活的打扰,给打工人们带来下班休息的“福音”。(昆明信息港首席评论员 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