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9月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10个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反消极协助的执行典型案例,并通报,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全省法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09万例,限制高消费18.88万例,判处拒执罪160件178人。
“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协助执行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常导致生效法律裁判确定的权益无法兑现,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宗根介绍,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始终将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反消极协助执行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执行工作强制力和威慑力。
全省法院持续开展了“迅雷行动”“百日攻坚”“春风行动”“利剑行动”“云岭总攻”等专项行动,以雷霆之势全力攻坚,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一批恶意逃债、规避执行的“老赖”。
案例 1
转移财产拒不还款
“躲猫猫”1年多终被拘留
2016年以来,李某因拖欠多家供应商原料款被起诉至安宁市法院。诉讼过程中,李某主动与多名原告协商,承诺还款,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可是,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并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多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李某转移财产,法院将其拘传到庭接受调查。李某的妻子得知后,抱着3个月大的婴儿来到法院,两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之后,李某的妻子借故上厕所,让李某抱着婴儿就一去不返。考虑到年幼的婴儿需要照管,执行干警让李某回家安顿好孩子再到法院接受调查。李某此去却音信全无。
执行法院经调查后,于今年6月15日在西山区一家米线店将消失1年多的李某逮了个正着,并对其处以15天司法拘留。
案例 2
屡次聚众抗拒执行
老赖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昆明某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向西山区法院起诉,要求杜某某、范某某支付购买挖掘机的尾款。
法院审理后判决杜某某、范某某向昆明某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购买挖掘机尾款185.95万元及违约金。因杜某某、范某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昆明某机械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5月中旬,法院3名执行干警到新平县拟将涉案挖掘机扣押到案,但杜某某拒不配合,召集20多人把法院执行干警围住。考虑到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执行干警之后撤离现场。5月31日,法院再次组织10多名干警前往新平县,拟扣押涉案挖掘机。杜某某故伎重演,骑电动自行车挡住执行干警的去路,召集20多名工人阻挠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当即上前将其控制,并从电动自行车座位下搜查出管制刀具和改装枪支各一把。执行干警向新平县公安局报案后,将杜某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助读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主要表现
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外出躲藏规避执行;
利用企业改制、分立、成立关联企业等方式规避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规避执行;
利用执行和解规避执行,之后又不兑现;
通过假离婚、假析产规避执行以及利用特殊身份或者背景规避执行等。
被执行人抗拒执行主要表现
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留、殴打执行干警;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法车辆、执行公务证件等;
以跳楼、喝农药、自焚等极端方式阻碍执行等。
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协助义务主要表现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真相;
制造种种借口,拖延履行协助义务;
擅自处置法院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标的物;
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隐匿、转移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