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5年纠正不当减刑和假释等8994起
2014-09-25 23:29:56      来源:昆明信息港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5年来纠正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不当8994人

    25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继续举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0年以来,云南省人民检察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9034人,已纠正8994人,纠正率为99.56%。

    报告称,2010年以来,云南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查办妨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

    目前情况看,法律监督工作呈现出检察机关监督意见采纳率稳步提高,执法司法中的一些突出违规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的良好态势。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突出监督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其中,针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不规范的问题,两次组织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两次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特别是在今年4月以来开展的“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督促刑罚执行机关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截止目前,全省监狱收监执行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135人,其中原厅级职务犯罪罪犯6人。监督重点还包括社会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问题。

    除规范自身执法办案活动外,全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外部监督,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社会公信力。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出庭、现场监督搜查扣押审讯、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回访案件当事人、视察办案工作区和监管场所,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履行职责。(记者杜弘禹)

    数据:

    2010年以来,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313件,侦查机关立案9119件,监督立案率为97.92%;

    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6606件次,已纠正6480件次,纠正率为98.09%;

    对刑事案件提出抗诉1123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率为92.09%;

    对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抗诉1325件,法院再审改变率为90.1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73件,法院采纳率为72.46%;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9034人,已纠正8994人,纠正率为99.56%。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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