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凯 3月1日起,通过“云南省网上车管所”等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查询或变更、补换领机动车牌证、机动车选号等自助办理服务;4月1日起开通12110短信报警服务、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和预约检验;6月1日起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和预约检验……2月20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云南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九项措施》及《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若干准则》,从服务群众、接受监督两方面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在旅游景点住旅馆发现忘带身份证,只需要通过旅馆前台QQ视频系统将需入住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头像实时传输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值班民警通过公安内网对入住人员身份进行核实,确认后及时反馈相应旅馆办理登记入住。到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窗口申办“临时身份证”的,经确认后,当日内就可拿到本人的临时身份证。据介绍,《云南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九项措施》(以下简称“十九项措施”)都是与群众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服务措施,此次公布的“十九项措施”,除有特定说明实施日期的外,其余已于2014年1月28日正式实行。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介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期待。其中,对快捷证件办理,优化交通、出入境、消防管理,推进警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简化行政审批等方面寄予了迫切期待。对广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云南省公安厅在认真汇总梳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厅直相关部门经过充分论证,制定了《十九项措施》,涉及证件办理、旅馆住宿、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事项。
此外,云南省公安厅还同时公布了《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若干准则》,对云南省公安队伍的政治纪律、执法办案、管理服务、报警求助、廉洁自律、行为举止等方面提出了六条硬性规定,并重申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及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向全省公安民警作出了约束性、承诺性规定。云南省公安厅在“云南警方”网站上公布省公安厅警务督察部门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对执法服务工作的监督评议。
详解:云南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九项措施
云南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九项措施
一、开设急用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对参加中、高考、农民工返乡等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对群众到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窗口申办“临时身份证”的,经确认后,当日内为其办理本人的临时身份证。
二、推行旅馆业住宿登记便民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各旅馆与辖区派出所建立互联网QQ视频系统,对未随身携带有效证件需要住宿的人员,由旅馆前台通过QQ视频系统,将需入住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头像实时传输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值班民警通过公安内网对入住人员身份进行核实,确认后及时反馈相应旅馆办理登记入住。
三、启动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在红河、文山、西双版纳、保山、德宏五个州市启动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全力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和边境经济社会发展。
四、实行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在已实现按需申领护照的州市,推出本省居民省内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及个人旅游除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的便利措施。推行公民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可通过“云南警方”网站出入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申请,选择申办时间。
五、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及时分析研判网上安全动态,将病毒传播预警信息、典型网络犯罪手法等信息发布在“云南警方”网站和“云南省公安厅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上,为网民和计算机行业及网络应用单位提供安全预警,提出安全访问建议,防止上当受骗。
六、方便旅游团队快捷通关。对有权经营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的组团社申报的旅游团队和经贸代表团,各边防检查站启用“旅游团快速通关查验系统”,缩短旅游团通关时间,提高旅游团通关效率。
七、提供全国联网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服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向边防检查站(边境检查站)提出书面申请,查询本人5年内出入境记录信息。
八、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缩短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项目的审批办理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推行消防行政事项协助申报和升级办理制度,通过协助申报和升级办理系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对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整体搬迁、大型电站移民搬迁和地震恢复重建等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理,在设计、施工阶段提前介入,做到咨询服务优先、上门指导优先、审批时限优先、办理手续优先;对新集镇建设实行“介入式”服务,在选址、立项时就主动服务,帮助优化设计方案,从源头上把关,减少和避免先天性消防违法问题。
九、深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在鉴定人员较多的州、市分设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点,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一站多点”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培训、鉴定。
十、开通消防监督举报电话。省、市、县三级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和完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及时接受社会群众对消防业务的咨询和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对火灾隐患举报属实的群众予以奖励。
十一、建立预约会见在押人员制度。公布全省看守所联系电话,方便在押人员家属、律师通过电话提前预约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的时间,减少等候时间。
十二、推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在昆明通往周边州、市的主要高速公路设立12个交通事故“快处点”、10个保险“快赔点”,试点推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推行交通事故“快处点”和“快赔点”服务。
十三、推出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微信自助服务。2014年3月1日起,通过“云南省网上车管所”等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查询或变更、补换领机动车牌证、机动车选号等自助办理服务。开通“云南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供路况资讯、办事指南、交通违法查询等便民信息服务。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服务,对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通过微信平台上传现场照片和相关信息,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上传的事故相关信息后,对交通事故作出认定并反馈给当事人,当事人可到全省任何一个交警大队打印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
十四、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和预约检验。2014年6月1日起,在云南省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车主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异地检验。2014年6月1日起,在有2条(含)以上检测线的检验机构,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车主可通过互联网预约检车,减少群众往返次数和排队等待时间。
十五、推出驾驶人考试自助预约服务。2014年4月1日起,通过“云南省网上车管所”等互联网服务平台公开驾驶人约考计划和进度,为群众提供分时段、分场次的考试预约服务,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自助预约考试。2014年7月1日以后,增推微信预约方式。
十六、推出省内驾驶人异地考试。对符合机动车驾驶人约考条件但两个月内本地无法安排考试的,允许申请人选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州、市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十七、积极维护企业经营安全。坚持“亲企、帮企、安企、便企”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警企协作,根据工作需要与企业建立“警务联络官”制度,开通警企联络方式和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安全预警、风险防控等指导服务,加大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进一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服务企业发展。
十八、开通12110短信报警服务。2014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提供移动、电信手机用户12110短信报警求助服务,方便有听力和语言障碍人士、不方便使用电话语音报警的人员报警、求助或投诉。
十九、加大警务公开力度。全省公安机关所有执法服务窗口全面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期限、咨询电话、便民举措等信息,在“云南警方”网站上公布省公安厅警务督察部门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对执法服务工作的监督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