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杨畏向记者诉说林权证纠纷

“管林?毁林!”3月25日的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文山州马关县存在毁林现象,且当地个别林业干部牵涉其中的消息之后,调查组随即进驻,对涉事官员展开调查。
人们除了关心此事的处理结果,也注意到了央视报道中关于采伐手续等细节的准确性问题。
茅草寨林场杉树树龄至少15年
被央视曝光的采伐区中,有不少胸径较小的杉树被砍伐。但据介绍,这些树树龄都达到了15年。
1993年,当时的马关县白糖厂跟八寨镇茅草寨村委会三个村小组租地,成立茅草寨林场种植杉树,租期20年。
央视报道反映,“今年初,茅草寨林场的杉木林里响彻着电锯声,伐林现场大大小小的树木被一剃而光”。央视报道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三十一条认为,“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对茅草寨林场采用皆伐方式提出了质疑。
3月28日,都市时报记者在茅草寨林场伐区看到,被砍倒的杉树散落在山坡上,还没有被清运;山上空无一人,砍伐作业已经被叫停,调查人员正在向当地村民了解情况。记者在现场拿到该伐区的采伐许可证(证号为1260361、签发于今年1月8日),采伐证显示采伐申请人为马关县经济商务和外事局,采伐面积为102亩;林种为“速生丰产林”,砍伐树种为杉木,采伐方式为“皆伐”。
记者了解到,这片山地由八寨镇茅草寨贺泥白村小组集体所有。在该村小组组长陈杨福家中,陈告诉记者,早在1993年5月,这片地就租给当时的马关县白糖厂(国有企业)用于造林,租期为20年,租金为15元/亩。
记者获知,白糖厂1992年组建茅草寨林场,1993年下半年开始组织种植杉树。一份由八寨镇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6月发布的《林地权属勘查结果公示表》显示,茅草寨林场的杉树种植分两次完成,分别为1995年和1997年。也就是说,茅草寨林场内树龄最短的杉树也已达到15年。
据八寨镇农林牧水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陈荣幸(原八寨镇林业站站长)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生长时间达15年的杉树属成熟林,可申请砍伐;在当地的气候条件下15年生杉树胸径(在树高1.2米处测量)可达20厘米。
但是,为什么从央视报道的画面看,茅草寨林场伐区的杉树胸径普遍没有达到20厘米,甚至有些杉树胸径小于10厘米?
“从成活的杉树看,密度就超过300株/亩,而在正常情况下种植时就会控制在250株/亩以内。”陈荣幸了解的情况是,当时林场按种植棵数而不是按面积给农民付工钱,导致杉树种植过密,无法获得足够的成长空间,胸径普遍偏小。
此外,茅草寨村委会支书王伟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表明,种植数量与租金直接挂钩。虽然合同字迹模糊,但熟悉合同内容的王伟为记者通读了全文。由于当时没有条件运用GPS准确丈量山地面积,合同规定,“租赁面积以双方最后验收的存活树木计,360株为一亩”。王伟认为,这条规定也直接导致当时种植株距过小。
28日下午,茅草寨村小组村民梁锦国带领记者和陈荣幸一起爬上伐区。央视采访当天,梁锦国正在现场伐木。据陈荣幸目测,山上杉树的胸径普遍为14至16厘米,而最小的只有6厘米左右。
上述合同显示,茅草寨林场涉及茅草寨村委会的贺泥白、茅草寨以及桐果三个村小组的集体山地。直到2010年林业部门采用GPS测量后,才确定成活林地中三个村小组所属面积分别为1542亩、1833亩、263亩。
林权被认定属国有资产
对于茅草寨林场的相关情况,3月29日,云南省林业厅通报称,“前期调查以及材料中没有发现该伐区存在问题”。
随着杉树的成熟,关于茅草寨林场林权的纠纷也增多。去年7月,马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认定该林场林权为国家所有,同年9月28日由县经济商务和外事局组织公开拍卖。
20年的租约很快就要到期,关于茅草寨林场的纠纷也日渐增多。
2009年,在马关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茅草寨林场法人代表娄成友与1993年创办马关县森达实业总公司的经理杨代生(彼时也是白糖厂法人代表)产生争议。
据了解,1993年6月11日,白糖厂出资成立马关县森达实业总公司,茅草寨林场为下设企业之一。同年7月16日,林场向县工商局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2001年5月,由于经营不善,白糖厂宣告破产,但在破产清算中,并未将林场列入其中。
2009年11月25日,马关县政府出台文件,认为林场属于集体所有。杨代生不服,申请复议,2010年2月9日,经文山州政府复议,维持马关县的决定。2010年8月3日,马关县人民政府颁发530601519798号林权证,林权归林场所有。
但在2010年9月13日,茅草寨村委会贺泥白村小组村民李永业认为,林场内含有其栽种的5块林地林木,上述林权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向文山州政府申请复议,州政府认为,在马关县林权纠纷调处组将位于上述林权证范围内的晌午岩林地列为争议地,且争议未解决的情况下,马关县人民政府颁发该林权证,属于“颁证程序违法”;决定撤销上述林权证,要求县人民政府处理纠纷后,依法颁发林权证。
此后,2011年4月马关县法院的初审判决,以及同年7月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都认为,林权证侵犯李永业权益的事实不成立。
2012年7月4日,马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作出认定:林场是完全用国有资产开办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其全部资产为国家所有。同年9月28日,马关县经济事务和外事局组织公开拍卖。记者查阅拍卖公告显示,“树种为杉木,林木平均胸径约14厘米”。
出租的茅草寨村委会三个村小组也十分关心林权归属问题。因为按照当年与白糖厂签订的合同,地租分三次付清,分别为1996年、1999年以及甲方砍完树后。其中第一次支付的地租(即1996年的)在1993年内预支,为三个村小组各装一个地面卫星接收站;1994年内预支,为三个村小组村民安装自来水管;但未对第二次和最后支付的具体数额做出规定。
王伟表示,林权收归国有后,县经济事务和外事局将从拍卖所得中支付剩余地租,村民对此并不担心。据知情人士称,娄成友、杨代生等林权争议各方达成一致后,也将从经济事务和外事局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3月28日,李永业的儿子吴杨畏找到记者,他坚持主张对晌午岩林地的权益。他告诉记者,他已经联系调查组,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在茅草寨林场二号标段调查现场(即央视报道中出现的伐区之一),马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蒋厚国向记者透露,初步调查显示茅草寨林场的伐木作业“手续是合法的”。
央视报道还反映了马关存在无证砍伐的情况。据蒋厚国透露,其中一个面画拍摄于文河(文山至河口)公路古林箐路段,在央视采访当天(今年1月下旬)森林公安就前往处理,当天正是他做的询问笔录。他告诉记者,当时调查发现该采伐点属有证采伐,但已超出采伐时限2012年12月20日。“留着靠路边的一排树挡住上面滚落的木头,以免砸到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他表示,事主如是解释了没有按时完成砍伐作业的原因;此外,调查还发现该采伐点砍伐量超出1.41立方米,最终事主被处以2000余元的罚款。
由于调查组没有公布相关细节,记者没能获得证实上述说法的其它消息来源。
而对于茅草寨林场相关情况的调查,3月29日,云南省林业厅通报称,“前期调查以及材料中没有发现该伐区存在问题,进一步的情况正在现场核实”。
涉事官员租地后“未批先采”
调查结果认为,新闻媒体报道的内容主体属实,马关县在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
央视报道的焦点在于,古林箐的天然林遭到人为破坏,而且与县林业局领导租地种植杉树有关。
3月27日上午,都市时报记者来到央视报道所涉及的古林箐乡普园村委会干沟村民小组所属山地。记者看到,山上的小杉树高度已经超过成人膝盖,树旁长满了杂草;有农民正在配制农药灭草。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副司长袁少青和省林业厅副厅长夏留常等调查组成员在干沟村小组组长田德亮的指引下,查看了央视报道所涉及的地块,并在现场做了询问。田德亮称,因村民盖房缺钱出租山地,租给原林业局领导杨锟等人的山地上此前生长有一些杂木,也有杉木;拿到租赁合同时,乙方一行杨锟前面的三个字已被涂黑。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林业部门通过先测算涉事山地面积,再在附近找一块未遭破坏森林作为参照的方式,计算涉事山地被砍伐林木的蓄积。
记者还了解到,2009年集体林改时,古林箐伐区经干沟村民商议,分为三块,第一块由村民自行种植树木;第二块于2010年9月30日租给蒋海峰(央视报道“租地协议”画面显示为“蒋海峰”,但此后多家媒体报道写为“蒋海芳”)以及马关县林业局原纪委副书记杨锟、驾驶员贺茂武等人;第三块于2010年5月租给李光云。央视报道称“1000多亩”应包括第一块村民自行种植部分。
据田德亮透露,第二块地归属14户村民,第三块地归属13户村民,地租均为6000元/户,租期为20年。
此外,央视报道反映一份申请砍伐“干沟村小组熊云洞”地块森林的采伐申请表(申请人为陈云洪)存在作假嫌疑——申请表上显示的林调队调查员项成文否认自己曾到该地块调查,也未曾签字认定该地块为“速生丰产林”。
央视报道指出,正是通过上述采伐申请表,“干沟村小组熊岩洞”地块森林于2012年被砍伐一空,且该地块的森林极有可能是天然林。
而田德亮告诉记者,上述采伐申请表所涉地块林木为该村村民陈云洪所种植。记者注意到,上述申请表除了林调队的签字,还有村小组(正是田德亮所签)、普园村委会以及古林箐乡领导签字认定。昨日,当记者希望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时,田德亮却一直没有接听电话。
3月29日,省林业厅通报的调查初步结果认为,杨锟、李光云等人租用的两块地均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存在“未批先采”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在对两块林地采伐审批过程中,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滥用职权罪;李光云伐区还存在超证采伐459立方米的滥伐林木违法行为;县林业局原局长杜礼坤是否牵涉其中还需进一步调查。
调查还表明,马关县未列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区。马关县委宣传部发布的消息认为,马关县属于红河流域泸江水系。而央视报道认为,马关县属于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
通报内容没有涉及陈云洪所申请砍伐的“干沟小组熊岩洞”地块森林是否属于天然林,以及该地块是否与杨锟等人租用地块有关等情况。
此外,央视报道反映杨锟等人以低效林改造之名牟利一事,经调查组核实,马关县低效林改造不直接发放补助资金,而是以苗木折抵资金的方式兑现补助。陈荣幸也向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
央视报道还反映,杜礼坤拥有豪宅以及商铺。记者在当地了解到确有其事,其中商铺在该县文化路,几年前为吉乐酒家。
3月29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调查结果认为,新闻媒体报道(应指央视报道)内容主体属实,马关县在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
马关上“焦点访谈”之后
当地民众普遍关心的不是保护生态问题,而是“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利,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央视报道播出后,当天晚上,云南省、文山州以及马关县各级政府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二天,国家林业局调查组即赶往马关。
据马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邓利民介绍,央视报道播出期间,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廷喜正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得知相关消息后,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马关县关于央视焦点访谈〈管林?毁林!〉专题报道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整改工作方案》。
邓利民告诉记者,正当县里准备向州政府汇报相关情况时,县里接到州上的电话称,由省林业厅副厅长夏留常带队的调查组将于当晚10点出发,次日凌晨3点左右到马关。邓利民认为,国家、省、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反应十分迅速,给地方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记者了解到,省林业厅共抽调18人(不含驾驶员)前往马关,主要为专业人员;其中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就有8人。文山州则由副州长胡荣带队,抽调24人前往马关。3月26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副司长袁少青带领3人到达马关。加上此前随省林业厅一同前往的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国家、省、州组成37人的联合调查组分赴央视报道所涉林场调查、核实。马关县委、县政府组织的调查组则配合上述调查组工作,同时积极组织自查自纠。
昨天,蒋厚国告诉记者,央视报道当晚他就接到随时待命的消息,此后参与调查工作,对全县所有采伐点、木材加工点展开检查;尽管4月1日至3日为文山州州庆假期,相关部门也没有休息。
记者在相关林场、村小组以及马关县城走访时发现,民众普遍认为,作为林业部门领导,杜礼坤等人不应参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我关心这些官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利益,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有村民直言,至于保护生态之类的事情,普通人很少关心,“那是国家层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