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小区外路边停车接连被砸
2012-11-29 08:10:51      来源:昆明信息港

甲壳城市小区外,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被交警贴上罚单。记者郎晓伟/摄

    昨日上午,滇池印象花园小区的业主黄萍将自家爱车车窗被砸的遭遇发至网络,并称之所以将车停在小区外,是因为小区内地下停车场300元/月的收费过高。很快,这起住户将车停在小区外路边被砸的事件迅速发酵,并引发网友关注。

    对于此事,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人员称,车辆所停地点为公共场所,被砸与物业无关,他们随后会与业主协调小区停车问题。

    业主 车停小区外连续被砸

    昨日上午8时许,家住滇池印象花园小区的市民黄萍和丈夫像往常一样准备出门前往新亚洲体育城。当两人走到停在小区门外的私家车前时发现车窗破裂,玻璃碎片撒落了一地。打开车门,车内的一些零钱和一台便携式导航仪都没有丢失。而离车不远的地方,还有3辆车同样被砸,“都是车窗被砸,但大家并无损失。”黄萍说。

    事后,黄萍将自己的遭遇发至微博:“一个月前砸了18辆私家车,今早又砸了4辆,真是让人气愤。”该微博发出后受到多名网友关注。

    黄萍说,11月12日清晨,有18辆私家车在小区外被砸,当天小区外还站满了业主和派出所的民警。“当时,除有一名车主丢失了一台电脑本外,其余车主均没有丢东西。”对于这件事,黄萍印象很是深刻。她还透露,小区业主不愿将车停在小区内,是因为小区地下停车库收费过高,每个月要收取300元钱。其他业主也认为,因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过高,他们被迫选择在公共场所停放私家车,车辆被砸,物业公司理应负部分责任。

    物管 小区已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下午4时许,滇池印象花园小区大门外,一条长约500米的人行道停了300多辆车,路面因业主停车而显得格外狭窄。

    走进小区地下停车场,整个车库共分为A、B、C、D四个区,10分钟内仅有一辆私家车驶过。面对车库内空空如也,小区保安队队长陈洪举很无奈。他说,目前650个车库仅有300个投入使用,一半以上空置。

    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李存认为,实际上,物管已经满足了业主的停车需求,业主选择将车停在小区外的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不会收费,但公共场所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内,车辆出事他们也不会负责。但事情既然发生了,他们将组织业主共同商讨小区的停车问题。而对于住户称小区地下停车库收费过高的问题, 小区物业没有正面回应。

    律师 事件与物业没有直接关系

    对于双方面临的困惑,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婵娟认为,物业只负责小区内部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业主将车停在小区外受到损害,与物业没有直接关系。

    对于此事,昆明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太家河派出所回应称,已将详细报案材料反馈到分局,案件目前还在调查中。(见习记者 姜孟冬)

    新闻助读

    小区停车指导价为200元/月

    物业公司提供的《昆明市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中规定:中型客、货车(11座、1吨以上)的室内停放包月费、每个月收费应为200元。规定指出,停车收费和政府指导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0%。

    如住户所说属实,滇池印象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收费的确高出了政府指导价。

    相关新闻

    甲壳城市小区车停自家楼下公路边 一月“吃”4张罚单

    物业:小区还有空余车位,业主可办停车业务

    把车停在自家楼下的公路边遭交警突袭连“吃”4张罚单,这事让糜先生很是疑惑。他不明白为何没收到交警电话提示就直接贴罚单,且同一路段距离约1000米外的地方停放的车辆却不曾被罚。

    从外地来昆明工作的糜先生住在西山区甲壳城市小区已有多年。本月,他把车停在了自家楼下,第二天准备取车上班时,却意外看到车窗外被贴了罚单,罚单上写着他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乱停车。另外,还有不少住户的小车也都被贴了罚单。

    糜先生介绍,他一般回家都在晚上11点左右,以前也曾在小区的地下车库租赁过车位,却因车库内停车比较紧张,每次回家晚了,车根本无法停进车库,只好将车停放在自家楼下,没想到一个月却连“吃”了4张罚单。

    针对糜先生的小区车库停车紧张的说法,甲壳城市小区的物管——昆明同亮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该小区地下车库上下两层,共有100多个车位,且24小时都可以停放车辆,业主们每月只需缴纳200多元的停车费即可办理停车业务。“目前小区内还有很多空余车位可供业主停放,但因部分业主不愿缴纳停车费,才将车辆停放到小区楼下的公路边,那里并不属于物管的管辖范围。”(记者 李妍)

    世纪城

    网友:有人以公安名义强收道路停车费

    警方:公安机关无权收停车费

    前晚,网友“谁也不知道下一秒将会怎样”发微博称:“不知哪里来了一些人,在昆明世纪城强收道路停车费,说是世纪城派出所要求收的,请世纪城派出所对这些收费人员进行调查。”

    昨日中午,世纪城金源大道、迎宾路两侧都有不少车辆停在路旁,但并没有人向车主收取停车费,一些将车停在路边车主也表示,没人向他们收停车费。而在世纪城惜春苑内的道路一侧,已经划出了停车位,一名中年男子坐在一顶红色帐篷内,见到有车过来停车,他便走上前收取停车费。“你是哪个部门的?”记者询问。“世纪城停车管理处的。”该男子回答,并表示他可出具正规的发票,而且24小时都有人值班。

    “我们绝对没有派人在小区内收取停车费。”对于此事,世纪城派出所的一位民警说。而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官方微博“@官渡警方”昨天发微博回应称:“公安机关无权决定或批准在公共区域收取停车费,如有人打着公安机关名义收停车费,可向辖区内派出所报警或核实。”(见习记者 刘慧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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