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云南警官学院副院长茶忠旺:公共资源民营化要防止“私有化”
2012-03-10 10:01:22
来源:昆明信息港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警官学院副院长茶忠旺提交建议说,由于公共资源民营化涉及人民的基本利益和生活保障,也影响着社会稳定,所以,对于许多涉及公民重要权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公共资源应当保护。
茶忠旺举例说,公共资源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道路等城市公共设施。现在有的地方,将风景名胜区整体招商出让、转让,将城市公共绿地变更用地性质后招拍挂,城市道路划出停车位租赁承包,一些古建筑和公共建筑也以盘活国有资产的名义被出让,有的则以“特许经营”变相出让、转让公共资源。
茶忠旺建议,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共资源民营化情况作一次专题调研。在摸清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由于公共资源民营化是一个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至少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制定公共资源民营化的法律规范;不能因为公共资源民营化,即行政管理方式的更新而抛却了政府行政权力,应当建立公共资源监管制度和机构;由于民营化有多种方式,在公共资源民营化过程中要防止“私有化”,同时要最大限度保护公众权益,如价格监管;公共资源民营化需要建立公众参与决策的机制,如听证、否决、公告等。(特派记者 毛海鹏 乔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