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说泸西爆炸案主犯郑春云“猖狂” 曾打煤管所长
2011-10-31 07:55:3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涉嫌12项罪名的郑春云 资料图片

    明天,涉嫌12项罪名的郑春云就将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

    如果不是“11·18”爆炸枪击案,不知道郑春云还要在泸西县横行多少年。

    这起案件的开庭,将一层层地把郑春云等人的恶行逐一剥开。

    那郑春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从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我们可以看到:郑春云以赚钱最快的赌博业起家;无论是当地老百姓,还是当地政府官员,都对他心存畏惧,对他的形容只有两个字——猖狂!

    ●发家史

    起诉书显示

    郑春云以赌博业起家

    和很多涉黑案的“老大”一样,郑春云是以赚钱最快的赌博业起家。

    之后,他利用泸西县的资源优势,开始涉足矿山,以矿业“发家致富”。在这个发家过程中,他也从一个“赌头”变身成为一个在当地呼风唤雨的“黑老大”。

    赌博业扩大经济实力

    2000年以来,郑春云就伙同他人,在泸西、罗平、师宗县等地进行赌博活动,扩大了经济实力。后来在泸西县斗凹子煤矿、虎城宾馆等多个经济实体依托下,长期在泸西县及周边矿藏集中区域,通过赌博,收取地下保护费,放高利贷,强霸、倒卖矿山等方法聚敛了巨额资金,进一步充实了经济基础。

    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郑春云利用个人的犯罪影响力和积累的资产,通过发工资,给股份、房子、出场费及配发车辆等方法,先后纠集、拉拢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他为首,以尚红波等8人为骨干成员,以王建华等10人为参加者,组织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结构稳定、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规模不断壮大,违法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犯罪影响的范围和涉足领域不断扩大。

    涉足矿山非法敛财

    郑春云团伙的运作模式,一般是由他亲自或通过该组织的骨干成员,指使其余的参与者开展行动。

    2007年,郑春云因赌博罪被判处缓刑后,在泸西县及周边地区大肆实施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妨害公务、强迫交易、毁坏财物、非法采矿、开设赌场、赌博、非法占用农用地、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游行等严重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对矿区形成非法控制。

    该犯罪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后,郑春云常以出资金、出面协调等方式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打击。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郑春云、何红兵、王外存经营的泸西县斗凹子煤矿,在开采过程中长期越界进入圭山煤矿采区非法采矿。经政府有关部门多次责令停止,但郑春云仍不停止开采,造成圭山煤矿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可鉴定部分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37.18万元。

    郑春云、石平等人合伙经营的永进煤矿与王凤文经营的毕草凹煤矿毗邻。

    2003年3月,郑春云等人经营的矿洞倒塌,郑以此系王凤文开采所致为借口,强行将王凤文的矿洞封掉。此事反映到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后,在国土资源局组织调解时,郑春云通过威胁,擅自定价,欲强行收购王凤文的煤矿。迫于无奈,王凤文只得以130万元将毕草凹煤矿卖给郑春云。

    2008年10月以来,郑春云拒不支付龚小朋的工程款,指使张迁等4人以强行扣留龚小朋的生产设备、围堵龚小朋办公区域等手段相威胁,强迫龚小朋为他在斗凹子、宏达、石林县安红等煤矿开挖巷道。龚小朋被强迫开挖巷道工程价值1000余万元。

    “11·18”案揭出“黑老大”

    在经营矿业过程中,郑春云与王建福因越界采矿发生矛盾,继而引发“11·18”爆炸枪击案。

    正是这起事件,将这个涉黑团伙暴露在阳光下。

    ●多行不义

    他拿着刀枪强做买卖

    说起郑春云,无论是当地老百姓,还是当地部分政府官员,对他都心存畏惧,对他的形容只有两个字——猖狂!

    他猖狂到什么地步?举个例子,一次,他竟当着副县长的面“教训”煤炭管理所所长。

    煤管所长被打不敢报案

    2009年,郑春云、石平合伙经营的宏达煤矿因停产整顿而审批不到炸药,郑春云便迁怒于时任三河煤炭管理所所长的毕某某。同年5月18日,郑春云到泸西县顺达煤矿2号井,当着时任泸西县副县长王洪伟、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张景泽等人的面,追打毕某某。事后,毕某某害怕家人受到郑春云等人的伤害,不敢报案。

    2010年1月13日,郑春云纠集李六生等人,携带甩棍、双节棍等工具,到泸西县“近水楼台”茶室与梁书芳解决郑春云斗凹子煤矿和梁书芳秀水凹煤矿纠纷一事,同时邀请为双方打巷道的龚小朋参与。

    其间,双方发生争吵,郑春云等3人分别用拳脚、甩棍、双节棍殴打梁书芳和梁洪光父子,并强迫梁书芳和梁洪光签了一份马俊伟事先准备好的让梁书芳停工的协议。

    事后,郑春云带人到梁书芳的煤矿威胁工人,梁书芳的煤矿被迫停工。梁书芳被打伤后,由于害怕郑春云等人再次行凶,躲到弥勒县医治,不敢报案。

    多次侵吞其他煤矿

    郑春云在圭山煤矿非法采矿期间,多次殴打、辱骂、威胁圭山煤矿管理人员。

    2010年1月6日,在将圭山煤矿的巷道打通后,郑春云为抢采圭山煤矿煤炭,指使王外存等人以暴力手段具体实施。王外存等人携带炸药、木棒、斧子等工具进入圭山煤矿巷道内,强行驱赶工人,砍断电话线,引爆炸药炸毁巷道,劫取坑木、气动手持式钻机、自救器等价值264320元的生产工具,劫走、采空大量煤炭。

    2009年2月的一天,陈永祥因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被交警查扣,便带领曾磊杰等10余人持刀、钢管赶到现场,对执勤民警谢某某、李某某等人谩骂、恐吓后,强行将被扣车开走。

    2010年6月,郑春云为独占煤层开采,指使赵石荣等人将王文兴在泸西县芦柴冲煤矿新打的一条巷道炸毁,造成损失500余万元。

    面对郑春云的刀枪,这些村民与业主敢怒不敢言。

    一次敲诈得手4600万元

    2008年9月,郑春云、石平为非法获取巨大经济利益,以合伙经营无开采价值的宏达煤矿为名,在宏达煤矿采区外,非法占用农用地,直接朝王家兴经营的顺达煤矿4号井非法开挖两口矿井,侵入顺达煤矿采区数百米,严重危及顺达煤矿的生产安全和利益。

    在县国土资源局强令停止开挖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开挖。迫于郑春云在矿山的势力和影响,王家兴不得已以4600万元接收宏达煤矿。后郑春云分给石平2320万元,分给陈永祥60万元。

    2008年11月2日,郑春云带领张迁等6人,到石林县宏强煤矿,以该煤矿前矿主陈中强在买煤矿时向他借债200万元为由,强行向现矿主王建贵索要200万元。同时指使张迁等人守在煤矿,威胁并强行阻止工人下井采煤,造成宏强煤矿被迫停工一周,王建贵被迫向郑春云支付200万元。

    聚众赌博放高利贷

    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郑春云伙同周祥忠等人,先后在泸西县中枢镇西园村17个地点开设赌场,参赌人员累计达上千人,赌资巨大。

    在赌场里,郑春云一干人分工细致。其中,郑春云负责整个赌场的宏观管理并直接参与赌博,周祥忠组织外地赌客到赌场参赌,并在“百家乐”中开设“和公司”(一种赌博方式),同时向部分参赌人员放高利贷,为赌场提供资金,仅放给郑海滨的高利贷就达500万元。

    段建松负责购买赌场上所需要的筹码、扑克等赌具,并联系本地赌客。魏树松、魏树龙参与赌场管理。张迁负责赌场内监台。张老夯负责赌博专用筹码管理。何猛周、王吴永负责安排赌场地点并接送赌客。陈永祥负责安排陈伟、曾磊杰、芶雄兵、陈老五等人在赌场周围望风放哨,并在赌场内放高利贷。

    2010年5—6月,郑春云组织徐中云等人,先后在他位于虎城宾馆的办公室采用打麻将的方式聚众赌博20余次,赌资累计达40余万元。其间,张关林安排手下何涛替郑春云放高利贷。(都市时报 记者王宗林发自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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