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的不是这200元钱,而是希望警察履行职责,将小偷及打人的同伙缉拿归案,给一个公道的说法。”前天晚上,云南楚雄州、武定县两级公安局联合调查组到昆明,与商贩雷某和贾某见面,对10月4日发生在武定插甸的纠纷进行核实。同时,武定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徐如明代表县公安局向当事人道歉,并赔还插甸派出所李所长收取的200元“油钱”,但遭到拒绝。
前天晚上9点至昨天凌晨0点10分左右, 在省公安厅五一路办公点,商贩雷某和贾某将事件的整个经过向调查组4名成员进行了介绍。
10月4日,雷某和贾某抓到一个小偷,并从小偷处获得500元赔偿后将其放走,而小偷随即纠集10多个混混围攻商贩,强迫讨要1000元误工费。警察出警后,将雷某和贾某护送回县城,但派出所却向他们要了200元“油钱”。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徐如明向商贩雷某和贾某进行道歉,并拿出派出所李所长拿到的200元“油钱”,赔还给当事人。
徐如明说,派出所所长意志不坚定,拿了200元钱,这是错误的行为,也反映出县公安局对干警管理教育不严等问题。
而商贩雷某和贾某拒收这200元钱的原因是: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警察尽快将小偷,以及打人的同伙缉拿归案,给商贩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昨天下午,徐副书记说,小偷当时偷了东西后,被商贩雷某和贾某抓了个正着,但他们没有将小偷交到派出所,也没有报案,而是收了小偷的500元赔偿就将小偷放了。这加大了警方的取证难度。而针对小偷纠集同伙打人,出警民警没有制止的说法,他认为当时对方人来得多,场面混乱,警察只有2人出警,干警是履行了职责的。(都市时报 记者庞继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