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适度松绑改善型房贷 成年子女住房不算家庭套数
2010-07-21 08:04:43
来源:昆明信息港
云南省住建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银监局共同发布《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作出明确细化规定。新规中提及“已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非成套住房不算二套房”,更显人性化,在一定程度上为改善型需求房贷松绑。
在这次云南省二套房贷认定细则规定的5个具体实施要求中,指出“认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时,已成年的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业内人士表示,该认定对于如即将结婚的改善型需求人群无疑是利好,他们不再属于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范围。新规还提及“非成套住房将不算作二套房,不以二套房的标准执行”。这一规定让许多原有住房面积狭小,甚至没有隔断,试图通过贷款购房改善目前居住条件的家庭和人群吃了颗定心丸,不用再被“认房又认贷”波及。(昆明日报 记者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