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团召开“消息披露会”介绍调查基金的相关情况。记者 黄兴能/摄
昨天(4月19日),轰动全国的阳宗海污染案历时6天“马拉松式”的庭审终于结束,控辩双方花了整整3小时进行辩论。与枯燥的举证质证相比,法庭辩论给了双方更大的发挥余地,庭审中控辩双方你来我往,不时出现“精彩对白”,引得大家捧腹。庭审结束后,以马军为首的辩护律师团在所下榻的饭店召开了“消息披露会”,当场拍板:辩护律师团将砸出百万元,启动“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真相重新调查基金”。
“四字真言”直指辩方七问题
经过5天来漫长的煎熬、克制及忍耐,控辩双方都已进入“崩溃”状态,所有的情绪在辩论时全都爆发、渲泄出来。公诉方首先拉开战势,在进行第二轮辩论时5位公诉人一个接一个发表辩论意见,言词激烈、针针见血、气势如虹,花了足足1小时20分。
“以假论真、为我所用、以偏概全、生拉硬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东拉西扯、危言耸听、断章取义、胡乱猜疑、不切实际、强人所难……”第一公诉人更是用“四字真言”直指辩方七大问题,认为锦业公司和3“高管”的行为有罪,“对辩护人带着个人情绪对司法机关及办案人员进行的无端指责、诋毁、讥讽,以及以办错案件来进行恐吓等,我们不想过多计较,但我们既然能对此案提起公诉,就当然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负责,不怕来自任何方式的威胁和恐吓。”
到底是谁祸害了阳宗海?
“几位公诉人的辩论,理不直气却很壮!”以马军为首的辩护律师团也不甘落后,花了1小时18分发表辩论观点,说话时夹枪带棍、软硬兼施、绵里藏针。
辩护方将主攻方向再次对准“专家鉴定”,通过对“专家鉴定结论”的否定,极力说明锦业公司并非阳宗海的主要污染源,锦业公司与3“高管”无罪。同时,辩方坚持要求进行重新鉴定,“我们希望通过重新鉴定查明到底谁是真正的元凶?到底是谁祸害了阳宗海?”最后,马军以一句“除了在法庭上,我们还有其他措施,至于有什么其他措施,一句话‘等着吧!’”结束了法庭辩论。
在最后陈述时,锦业公司和3名“高管”都大叫冤枉,认为锦业公司并未污染阳宗海,自己无罪。“为洗清我们的不白之冤,再次请求法庭对阳宗海砷污染情况进行重新鉴定。”
律师团百万元启动“调查基金”
“此案历经6天审理,控辩双方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因案情复杂重大,且此案属于新类型案件,需报请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期作出判决!”昨天中午,这起“马拉松式”的庭审,终于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而宣告结束。
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团即在所下榻的饭店召开了“消息披露会”, 宣布正式成立“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真相重新调查基金”。马军当场拍板,此案的辩护律师团自愿拿出不少于100万元作为基金的启动资金,对阳宗海砷污染的真相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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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马军
动用社会力量调查污染真相
都市时报:成立“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真相重新调查基金”的目的是什么?
马军:阳宗海的治理和保护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不查明原因就谈不上治理保护,所以我们提出用社会的力量、科学的力量,对阳宗海的砷污染做出一个科学、公正、真实的重新鉴定和结论。经过重新鉴定,如果确认是锦业公司污染了阳宗海,锦业公司和公司有关人员愿承担责任。成立这样一个基金就是为社会力量、专家学者下一步对阳宗海砷污染的真正原因进行调研、地质勘探、水文检测、研讨所需的费用,以及专家往来的费用筹集资金。我们保证筹集到的资金一分一厘都会用于阳宗海砷污染真相的调查。
都市时报:之前就有成立基金的想法吗?
马军:没有。因为法院驳回我们重新鉴定的申请,这是我在法庭上临时产生的想法,一想出来马上就实施了。这不只是我们几个辩护人的职责,也是一个社会职责,阳宗海不仅是澄江的、玉溪的,更是云南的、中国的。
资金:先行自筹百万元
都市时报:如何筹集资金?
马军:首先由我们这次出庭的全部辩护律师募集一部分资金,然后还将在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设立一个募捐点,建一个网站,欢迎关心阳宗海砷污染的各界人士、企业捐款。
都市时报:基金的启动资金是多少?
马军:辩护律师团队拿出不低于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都市时报:怎么监管基金的使用?
马军:首先欢迎社会监管;其次,我们律师事务所会主动要求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给予监管。
都市时报:你在法庭提到基金计划时,公诉人提出是在增加被告经济负担,你怎么看?
马军:我们成立的是属于社会性质的基金,不向锦业公司拿钱。凡是愿意参加阳宗海真相调查或者关心这方面的人都可以捐款,甚至包括公诉人,我们也欢迎公诉人捐款。
鉴定:仅给专家提供经济支持
都市时报: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重新鉴定已时过境迁,不具备进行鉴定的客观条件。你怎么看?
马军:不存在这个问题,那是提出这个说法的公诉人对现代科技的无知。如果现在有这个问题,那两个月前为什么要同意我们的重新鉴定申请?
都市时报:重新鉴定怎么选择专家?
马军:一是专家自荐;二是由我们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部门,根据鉴定需要,他们来委托。
都市时报:如何保证重新调查的公正性?
马军:整个调查过程我们会依靠公证机关、司法鉴定部门进行。我们首先委托一家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部门,由他们和专家联系,然后请公证机关对整个调查、鉴定过程进行公证。我们绝对不会让那些进行重新鉴定的专家,按照我们的意愿去鉴定,我们只是给他们的鉴定过程提供经济支持。
都市时报:这个鉴定是你们单方委托,从程序上来说或许得不到对方的认可?
马军:会有这个问题,但到时自有评判机关会来评判,我们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国人大的环境保护委员会等部门,我相信到时本案涉及的一切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都市时报:上诉期届满前,如果相关调查还没有结果,那不是对案件没有帮助吗?
马军:调查阳宗海案的真相,现在看来与本案有关,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关联性不是一直进行下去的。法院可以对案件作出判决,但不可能对科学进行宣判。科学的进程、手段、方法和结果,不会因为法院判决的生效而定格在法庭上。只要阳宗海污染没有一个真正科学的真相出现,我们就不会罢休。
案件:如不满意坚决上诉
都市时报:庭审结束时,审判长说这是一个新类型的复杂案件,你怎么看?
马军:新是指环境污染,因为此类案件过去多是行政处罚,法院之前都没有环保法庭,现在成立了环保法庭,所以案件是新类型的。这个案件本来不复杂,是被人为搞复杂了。
都市时报:一审判决后,如果不满意,要上诉吗?
马军:坚决上诉。
都市时报:如果鉴定出来对你们有利,可判决已经生效,你们会依据这个鉴定提出申诉吗?
马军:肯定会。
都市时报:环保案件之前大多是行政处罚,现在上升到了刑事处罚的力度,对此你怎么看?
马军:这是我们每个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每个企业都应具有的责任,我们强烈谴责污染环境的行为,但是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国家现在加大重视,把破坏环境保护列入刑法调整和制约的范围,我们为此叫好。但在这个过程中,涉及严格依法的问题,虽然我们经常提及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但实际上在法律的施行过程中,仍然不尽如人意。
都市时报:如果重新鉴定出现一个对公诉机关不利的结果,而之前又问责那么多干部,是否会存在障碍?
马军:澄江县环保局局长张咏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有结果证明之前的鉴定搞错了,张咏说“那就纠正”。如果重新鉴定结果出来,否定了现在这个结果,就存在一个科学和伪科学之争,因为两个东西总有一个是对,一个是错。我们相信,有关部门自然会来评价、会来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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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昨又抛惊人论调:
公安办案存在非法拘禁
在阳宗海污染案为期6天的审理中,马军律师几乎每天都有骇人举动。昨天,他又抛出惊人论调,认为“公安办案存在非法拘禁”。
庭审中,马军声称“公安机关办案存在非法拘禁”,认为锦业公司董事长李大宏是弥勒县和红河州两级人大代表,可公安机关在对李大宏先实施拘留措施后才到红河州人大常委会补办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在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公安机关对李大宏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行为就是非法拘禁。”
“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李大宏的行为在程序上完全合法!”对此,公诉机关解释:去年9月13日澄江县公安局对锦业公司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同日公安局根据规定依法向弥勒县和红河州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申请批准拘留李大宏。在拿到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同意的批复后,民警当天抓获了李大宏,9月14日对其实施拘留。
之后,根据办案需要,公安局又于9月20日向弥勒县和红河州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对李大宏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并申请批准逮捕李大宏。9月21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经检察院批准,9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了李大宏。“根据云南省的规定,对于同时担任两级人大代表的,对其拘留逮捕的申请只需由最高一级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可,所以澄江县公安局对李大宏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在程序上完全合法。”
澄江县法院副院长谈“马拉松式”庭审:
案情复杂证据多 3天庭审变6天
预计3天的庭审为何最终成为历时6天的“马拉松式”庭审?昨天,记者专访了澄江县法院副院长洪家敬。
“这是澄江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以来的第一起环保案,也是玉溪市第一起环保刑事案件。”洪家敬介绍,自案发以来,这起案件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今年2月17日澄江县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非常重视,成立了专案组,精心挑选合议庭组成成员。经慎重考虑后,决定由院长潘万江担任审判长,环保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分别担任审判员。因案情复杂,经报请省高院批准,将审限延长到2009年5月3日。
今年3月24日,澄江县法院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当初预计庭审需要3个工作日,“但因案情复杂,公安机关、公诉机关获取的相关证据材料非常多,举证质证就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控辩双方对证据的争议比较大,合议庭要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此前提下,庭审的时间就不在计划中了,最终用了6天。
据了解,根据省高院批准的审限,如无意外情况,阳宗海污染案将在今年5月3日前作出一审判决。
经典语录
公诉人:
●你们就是想让大自然来背黑锅,试图让已被污染的大自然再来替人背黑锅!
●辩方居然威胁法庭“你敢判吗”?法庭既然敢审为什么不敢判?法庭就是胆子再小也敢判。
●居然说专家不懂,难道专家还没有你懂?正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上百名侦查人员长期艰辛工作,再加上十几个专家的严谨判断,抵不上一个人梦想似的猜测?
●辩方居然说是5·12大地震造成了阳宗海的污染,辩方的假设还不够时髦,为什么辩方不假想成“太阳黑子活动”或者“全球气候变暖”造成的呢?反正这正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不必提供证据去证明。辩方完全可以梦魇似的假想出上万种可能性,但不要忘了,法庭审理是靠事实、靠证据、靠法律,而绝不是靠天马行空的猜想。
●居然说是阳宗海污染了公司,到底是谁先有砷?谁先被污染?难道2008年的阳宗海水会去污染了2002年的锦业公司?
●辩方说我们搜集证据不全面,但很遗憾,我们确实没搜集到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这是事实。
●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公安人员取样时必须穿礼服、不能叼着烟、不能背对着镜头。按照辩方的观点,公安人员取证时手脚放错一点都不行,这符合野外工作的要求吗?
●有的辩护人看似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时至今日我们依旧不清楚他学的什么专业,是哪个方面的专家,怎么能对具有相当学识、造诣和资历的专业团队作出的科学、严谨的鉴定结论和解释品头论足。
辩护律师:
●公诉人说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被对手这样称赞我感到很高兴。
●这只能说明公诉机关对《刑事诉讼法》的理解有问题,看来我国的普法任务任重而道远!
●公诉人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话时没站着,我一直是坐着说的。
●在无法回答诸多质疑和排除其他污染源存在可能性的情况下,将污染阳宗海的罪名强加在锦业公司头上,这是不负责任和非常草率的,是经不住历史检验的。
●所谓的专家只是貌似专家,丢三落四、极不严谨,连小学生都会计算的问题专家都没说清楚,且专家中没有一人是研究砷的。重新鉴定是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
●强行关闭一个锦业公司、判公司李大宏等几个人的刑不难,但若不能科学、准确认定阳宗海砷污染的真正原因,必将给阳宗海污染的治理埋下隐患,必将给阳宗海流域人民造成更大的痛苦,必将被历史所审判。
●我们会坚持自己的意见,不因法庭驳回重新鉴定申请而改变。除了在法庭上,我们还有其他的措施,至于有什么其他措施,一句话“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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