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宗海砷污染案开庭审理 3被告作无罪辩护
2009-04-14 22:17:05      来源:昆明信息港

轰动全国的阳宗海砷污染案在澄江县法院开庭审理。澄江县法院供图

控方观点:

  企业擅改生产线使用砷含量超标矿物生产硫酸

  长期排放含砷废水到未经防渗处理坑塘

  3地点露天堆放含砷固体废物

辩方观点:

  高含砷水温泉说明阳宗海区域地下有自然砷源

  不排除‘5·12地震’影响湖底地质结构

  3个点取样评价水体砷浓度分布不具代表性

  阳宗海砷污染威胁其周边两万多人饮水问题,让云南26名官员被问责。今天,轰动全国的这起环境污染案在澄江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指控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3名被告人,即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江锦业)董事长李大宏等3名企业责任人“集体喊冤”,称公司的生产、排污完全符合环保标准,公司不是阳宗海水被污染的罪魁祸首。

  据了解,昨天专程到澄江采访该案的全国各地媒体有二、三十家。8点45分,庭审正式开始。“将被告人带上法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3被告人李大宏、李耀鸿、金东被带入法庭。3人中只有李耀鸿因取保候审没有穿着看守所的黄马褂,紧接着,澄江锦业的诉讼代理人谢小芬也进入法庭。

  鉴于案情重大,审理此案的审判长由澄江法院院长潘万江担任。控辩双方阵容相当豪华:公诉方由澄江县一名女副检察长率队,带领5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而被告方以昆明名律师马军为首,共有8名律师分别作为被控公司及3被告人的代理人与控方对峙。

  “起诉书上指控的完全不是事实,我们公司根本没有污染阳宗海的行为。”法官第一个问题才抛出,3名被告人便拒不认罪,异口同声喊冤。检察官宣读起诉书,一条条“罪状”道出澄江锦业是如何肆无忌弹将污染物砷排入阳宗海的: “澄江锦业先后擅自技术改造改扩建生产线,使用砷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硫化锌精矿及硫铁矿作为原料生产硫酸,再用硫酸生产磷酸一铵。”“此外,公司长期将含砷生产废水通过明沟及暗管直接排放到厂区内一个没有经过防渗处理的天然坑塘内,将含砷固体废物磷石膏在3个地点露天堆放。雨季降水量大时直接将生产废水抽至厂外排放……”公诉人指控:由于澄江锦业的违法行为,使含砷生产废水在整个厂区内外环境循环,以地下渗透、地表径流方式进入阳宗海,导致阳宗海水砷浓度自2007年9月开始上升,至2008年7月砷浓度值超过V类水质标准,海水从II类下降到劣于V类,饮用、水产品养殖等功能丧失。

  “公诉方指控的不是事实,我们公司不是造成阳宗海污染主要污染源。公司有各种专业人员,每个环节都有专业人员把关,我没有这能力造成阳宗海污染。”“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不属实,我们公司所有生产线都是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的。”3被告人及辩护人极力否认公司及自己是制污黑手。

  整个庭审火药味十足,双方围绕到底是谁污染了阳宗海进行激烈争辩。由于案情十分复杂,涉及专业环保知识,光控方证据材料就多达两大筐。庭审持续了一天,到下午休庭举证阶段还没有结束,法官宣布明天继续开庭。

  下一页:庭审提问曝出公司董事长是人大代表

  庭审提问曝出公司董事长是人大代表

  李大宏,48岁,澄江锦业公司董事长

  “我是红河州和弥勒县的人大代表。”

  法官: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公诉机关指控的是否属实?

  李大宏:收到了,指控的不是事实,我们公司不是造成阳宗海污染主要污染源。公司有各种专业人员,每个环节都有专业人员把关,我没有这能力造成阳宗海污染,也不可能是我们公司造成的污染。

  公诉人:你们公司两条生产线是什么时候投入的?又是谁决策投产的?

  李大宏:大概是2002年和2003年,公司投产是我决策的。

  公诉人:磷石膏是如何堆放的?如何对污水进行处理?

  李大宏:磷石膏是堆放在一起的,磷石膏不是污染源,厂里有几个池子,清水和废水都是分开的。

  公诉人:你们公司被环保部门处罚几次?

  李大宏:是被处罚过,但没有因砷这方面处罚过。

  公诉人:公司投产前,环保部门作过环评报告没有?

  李大宏:肯定作过环评报告。

  公诉人:你们公司是否发生过员工砷中毒情况?

  李大宏:我不清楚。

  律师:你是否是人大代表?9月13日,你被刑事拘留,有没有经过当地人大常委会批准?

  李大宏:我是红河州和弥勒县的人大代表,拘留我时,没有经过人大常委会批准。到了审查我时,他们通知我已经过了人大常委会批准。

  李耀鸿,57岁,澄江锦业公司总经理

  “所有生产线环保都达标”

  法官:公诉指控的是不是事实?

  李耀鸿:指控的不属实,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不属实,我们公司所有生产线都是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

  律师:你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有没有向你宣布鉴定报告?看过鉴定报告没有?

  李大宏:没有。只是知道结果。说是我们公司造成阳宗海污染,这不可能,我们没有向阳宗海排入污水,公司的生产用水都是内循环,不会排出去。

  金大东,29岁,澄江锦业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

  “公司环保工作不归我管”

  律师:在公司你主要负责什么?

  金大东:我主管生产技术,帮助另一位主管环保工作的同事一起抓环保。

  律师:你们公司因为砷污染受到过环保部门处罚过没有?

  金大东:从来没有。

  律师:就砷方面的环保,环保部门跟你联系过没有?

  金大东:没有。

  律师: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什么?

  金大东:生产是农业化肥,生产出的农业化肥是促进农业生产的。

  律师:生产产品过程中,有可能产生污染物质吗?

  金大东:有,除了产生砷外,还有好几种污染物质,砷只是其中一种。如果产生80吨砷污染,一定会产生其它污染物质,而事实上,环保部门却没有检测出其他污染物质。

  谢小芬,女,41岁,澄江锦业公司讼诉代理人

  “公司没能耐污染阳宗海”

  法官: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

  谢小芬:指控的不是事实,我们公司是被冤枉的,我们公司在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有2800万多元,环保是达标的,鉴定机关的采用的证据不属实,要求重新申请鉴定。况且,阳宗海周边的企业上百家,我们公司怎么可能有如此大能耐在短时间内造成阳宗海严重污染。(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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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雷晴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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