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下午,“保单门”事件的核心人物做客春城会客厅 何新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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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3月8日下午5点,梁先生和携程的谈判正式破裂。3月15日之前,梁先生的代理律师张宏雷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携程麾下的四家公司都将成为被告,同时,和他们一起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月8日下午,“保单门”事件当事人梁先生与他的代理律师张宏雷先生、以及中国保险维权名案当事人董宏思先生一起受邀做客春城会客厅,全文披露发给携程的律师函(点击查看全文),并公布了携程网方面对律师函的最终回复。

最后通牒
早在3月3日,张宏雷律师就已经给携程网发去了律师函。在这封律师函里,张律师要求携程网就出售假保单事件,向梁先生本人赔礼道歉,并赔偿80万元人民币。
这封律师函的最后答复期限正是3月8日下午5点。过了这个时间,如果携程网仍无答复的话,“根据律师函,我们下一步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张宏雷说。
直到3月8日下午5点,携程网方面仍然坚持“假一赔百”,也就是说,对于梁先生买到两张假保单的遭遇,最多只能赔4000元。这样的处理当然不会被梁先生和张律师所接受。和解谈判正式宣告破裂,梁先生表示,“这是我预料中的事情,我不感到意外,因为他们原来的所作所为使我走到了今天。”
对薄公堂
张律师表示,将在3月15日前就携程网出售假保单一事向人民法院正式提起维权诉讼,携程旗下四家关联公司: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商务公司、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将成为被告,与此同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连带被告。
在起诉的同时,张律师表示还将向国家旅游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彻查携程假保单事件,并且也会向公安部门举报,追究有关企业的刑事责任。
2张假保单,5家被告。携程“保单门”事件至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3.15即将到来之际,消费者与服务提供商将一起接受法律的检验。
冰山一角
就在梁先生遭遇假保单事件之后的3月7日,张宏雷律师就向记者透露,昆明市又发现了4份假保单(点击查看详细)。对此,张律师表示,携程“保单门”只是中国假保单的冰山一角,“假保单在中国航空市场的充斥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他最想确认的是,“携程网卖出了多少假保单,中国还有多少假保单在侵害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张律师对这一系列案子提出了三大质疑。第一、携程到底卖出了多少假保单,是粱先生的一份还是十份、一百份?第二,中国保监会和各层保监局为什么对充斥市场的大量假保单不作为?第三,为什么在中国买保险成了最不保险的事情?
最后,张宏雷律师表示,作为律师虽然不能讲必胜的话,但是“我对这个案子非常有信心,这个案子不管走到哪里,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以及媒体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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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樊涛:中国社会的保险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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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网公开致歉声明原文:
尊敬的梁先生:
您好!
关于您反映2008年11月14日通过携程预订的、由三亚辰龙航空售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亚辰龙”)所出的两张航意险保单的真伪问题,携程近日从平安保险总部得到证实,这两张航意险保单属伪造保单。在此事件中,携程的资源合作方三亚辰龙的工作人员擅自向三亚禧嘉航空售票中心购买了两份伪造的保单、并提供给您,携程负有监督管理不力的责任,给您的旅行造成了非常不愉快的体验,我们在此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
携程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您反映的问题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处理不当,加上工作人员需根据保单底联与平安保险总部进行核实,以致事隔这么久才向您回馈相关保单的真伪信息,对此我们再次表示歉意!
在得知您反映的情况后,携程立即终止了与三亚辰龙在保险方面的合作;对于售出假保单的三亚禧嘉航空售票中心,携程已经责成三亚辰龙向当地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携程客户服务部、机票业务部在处理此事时,没有全面照顾到您的感受。携程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针对您提出“万一飞机失事,如何处理”的疑问,携程已有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所有通过携程销售的航意险在携程均有销售记录,万一发生事故,携程会积极配合航空公司、保险公司进行善后处理,即使保险公司未查询到相关投保记录,携程也会根据销售记录给予先行赔付。
携程一贯坚持诚信、自律的经营理念,携程坚决反对任何通过违法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来获利的行为。此要求并不局限于携程及携程的工作人员,也包括携程的商业合作伙伴。
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让携程了解到公司服务、运营环节存在的漏洞。携程全新的航意险销售管理网络平台将于近期投入使用。届时将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的可能性。
最后,我们再次因此事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的不愉快感受表示真挚的歉意!并期待您能一如既往地信任、关注携程。顺祝安祺!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保单门”当事人代理律师发给携程的律师函
律 师 函
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商务公司、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
本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和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指派,现就消费者梁玉祥通过携程购买到两份保额总计为80万元的伪造保单一事,提出相关法律要求。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你公司对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显然构成欺诈;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和第二百八十条,你公司的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
根据以上法律,携程对消费者梁玉祥先生买到假保单一事负有不可推卸的完全责任。而且,我方认为,携程出售假保单并非偶然的个案,我方有理由相信这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该事件性质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是类似于“三鹿事件”的诚信沦丧行为。对此,消费者保持了克制和理智的态度,希望你公司积极承担责任,并支付充分、合理的惩罚性赔偿。
我方要求携程:
一、 向社会和监管机构公布携程历年所售全部假保单调查统计报告和明细;
二、 向所有被欺诈的消费者予以保费双倍退赔和赔礼道歉;
三、 向梁玉祥先生本人赔礼道歉,并赔偿80万元。
请你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在3月8日17:00前与我们联系,表明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
如你公司继续采取推诿态度,本律师将在以上时限后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向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投诉、举报,要求彻查携程假保单事件;
3、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举报,要求刑事立案侦查,对携程涉嫌违法犯罪进行刑事司法会计鉴定,追究有关责任企业和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追缴其非法所得和不义之财,返还受害人;
4、向全国新闻媒体通报、披露此事,以免发生类似事件。
希望你公司对本函予以充分重视并及时回复。
特此。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
张宏雷律师
委托人:梁玉祥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