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县持枪杀人民警今日被逮捕
2009-02-17 23:19:50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获悉,2月13日晚在蒙自县持枪杀人的民警吉忠春,17日被依法逮捕。

    13日晚,蒙自县公安局民警吉忠春在与他人发生纠纷中开枪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后,红河州公安局、蒙自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吉忠春刑事拘留。

    红河州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证实,经过专案组依法侦办,犯罪嫌疑人吉忠春犯罪证据确凿,犯罪事实基本清楚,蒙自县公安局以吉忠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检察机关依法逮捕。2月17日,犯罪嫌疑人吉忠春被蒙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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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酒后开枪杀人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检察机关昨天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吉忠春批准逮捕。

  2月13日晚,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酒后到官恒小区寻朋友未果,倒车时与另一名车主潘俊发生言语肢体冲突后,吉忠春掏枪向潘俊连开3枪,致潘俊抢救无效死亡。红河州公安局、蒙自县公安局及时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吉忠春刑事拘留。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县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的通报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由分管侦查监督的副检察长带领侦监科的同志赶到现场,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州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亚锋非常关注此案,和州委政法委书记何建一起听取公安机关关于案情的汇报,对办理案件提出建议。州检察院侦监、公诉处也派出得力人员提前介入。

  2月16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机关连夜审查案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案情;昨天,在对吉忠春进行讯问后,其犯罪证据确凿,犯罪事实基本清楚,蒙自县公安局以吉忠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昨天,吉忠春被蒙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案件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蒙自县委、县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先后对受害人家属进行看望慰问。公安机关将总结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枪支管理中的漏洞,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汲取深刻教训,并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通讯员赵安金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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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研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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