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商法庭争夺沱茶拼音商标
2008-12-17 09:37:54      来源:都市时报

  “‘TUOCHA’这个商标我们用了30多年,出口到5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几十项国内外大奖,现在居然说我们侵权!”昨天(16日),一起沱茶商标世纪争夺战在昆明市中级法院拉开序幕。这场争夺战的双方分别是中国土产畜产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云南茶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茶叶协会会长邹家驹。

  “这起官司不只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更多的茶业生产企业。‘TUOCHA’商标就如‘普洱茶’一样是属于通用名称,是公用的,并不属于某个人。”两公司表示。

  “(这个商标)两公司根本未引起足够重视,一直都没有注册意识,现在邹家驹依法注册了该商标,两公司却眼红了。”邹家驹代理律师谢明斌说。

  百年沱茶辉煌历史

  云南沱茶创制于清光绪二十八年,至今已有106年的历史,是由云南原思茅地区景谷县所谓“姑娘茶”(又叫私房茶)演变而成现代沱茶的形状。

  中国土产畜产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创建于1938年,一直致力于发展云南茶叶的制茶工业,专营云南茶叶的内销、出口及市场开发。70年代,为发展云南茶叶出口外销,云南下关茶厂生产了使用“中茶”商标,以云南普洱茶为原料的云南沱茶,专供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出口。

  1977年法国商人甘浦尔先生,到香港考察时发现了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出口到香港的云南沱茶(YUNNAN TUOCHA),他对这个商品很感兴趣。1977年10月甘浦尔先生到达昆明,与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达成在法国独家经销云南沱茶的协议。

  1978年6月6日,作为云南沱茶欧洲总经销的甘浦尔先生看好这个品牌,以其本人名义将“YUNNAN TUOCHA”作为商标在法国成功注册。此后又分别在英国、希腊、爱尔兰等7个国家成功注册。

  1979年10月31日,为更好协调供需关系,甘浦尔先生以22224.81法郎的价格将在法国、希腊、爱尔兰等国家及地区注册的8个“YUNNAN TUOCHA”商标转让给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

  “TUOCHA”商标遭抢注

  云南沱茶在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云南茶苑集团30年的精心经营下,在国际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及稳定的消费市场。

  1976年到2000年4月间,邹家驹到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工作,并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对于“云南沱茶YUNNAN TUOCHA”,邹家驹倾注了很多心血。1999年12月底,云南茶苑集团成立后,邹家驹到茶苑集团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00年4月8日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免去了邹家驹的职务。

  今年是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创建70周年。正当公司准备70周年庆时,8月4日意外接到了工商部门的《封存财物通知书》,工商部门查扣了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下属企业云南茶厂近2000件“云南沱茶”,而这些茶叶都是出口法国市场的产品。对于工商部门的“突袭”,公司百思不得其解。

  原来,工商部门是接到了邹家驹的举报,声称公司生产“云南沱茶YUNNAN TUOCHA”侵犯了他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时大家才知道,2006年6月21日邹家驹在云南茶苑集团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注册了“TUOCHA”商标。今年5月,邹家驹从云南茶苑集团辞职,8月他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

  “他瞒着所有人擅自将公司生产、销售、使用多年的‘云南沱茶YUNNAN TUOCHA’图案和文字恶意抢注,且他在中国恶意抢注的‘TUOCHA’商标,与1978年甘浦尔先生在法国注册的‘YUNNAN TUOCHA’汉语拼音手写体‘TUOCHA’的字体、字形完全相同。”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的代理律师张宏雷认为,“邹家驹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不能为了个人私利抢注‘TUOCHA’商标。他是剽窃别人的东西来注册,用违法注册的商标反过来举报权利人!”

  1欧元卖法国“TUOCHA”商标

  据两公司的另一代理律师刘利安介绍:更让公司无法接受的是,2002年12月30日,邹家驹背着所有人,恶意将公司在法国合法注册的“TUOCHA”商标,以1欧元贱卖给其实际控制的香港某公司并据为己有,试图以不正当方式独占云南沱茶在欧洲以至于全世界的市场。目前,公司的法国合作方已经就邹家驹非法转让“TUOCHA”商标,在法国法院正式提起商标转让无效诉讼。

  但对此说法,邹家驹的代理律师并不认可,“这个商标是甘浦尔先生认为两公司不能管理好该商标,而转让给香港公司的,并非邹家驹贱卖!”

  “‘沱茶’是中国茶叶产品中一项茶类名称,‘TUOCHA’是沱茶的汉语拼音。云南沱茶在《中国茶叶大词典》中被明确列为中国六大茶类中的黑茶类,也作为云南名优茶之一,由此可见云南沱茶是中国茶叶中的一项通用茶类名称。”张宏雷表示,“邹家驹剽窃甘浦尔先生在法国注册的‘YUNNAN TUOCHA’汉语拼音手写体‘TUOCHA’在我国抢注成商标,并有违事实地向30年来一直经营生产、出口云南沱茶的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提出侵权指控,此行为扰乱了‘沱茶’作为种类物的概念,严重危害了沱茶生产、出口企业的权益,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对市场造成混乱。”

  据了解,为了应对“沱茶”危机,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中茶茶业有限公司、中国土产畜产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云南茶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这一情况通告所有“沱茶”生产企业,并向国家商标管理局、商务部、农业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及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求证。

  是“公”是“私” 法院争归属

  今年8月,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云南茶苑集团联名将昔日老总、云南茶叶协会会长邹家驹告上法庭,要求确认邹家驹对公司的知名产品“云南沱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邹家驹停止使用“TUOCHA”商标,确认公司对“云南沱茶TUOCHA”系在先权利和正当使用,系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昨天,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或许是为了避免相见时的尴尬,双方没有亲自到庭,都委托了律师代为出庭。

  “此案诉争的‘云南沱茶’是主供法国等欧洲市场的外销产品,自1976年开始已经有32年的生产和出口历史,创汇巨大,声誉卓著。2006年该产品包装被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邹家驹‘化公为私’,悄然以其个人名义,将公司出口达30年的茶叶包装的图案和文字抢注。抢注后,邹家驹挟貌似合法的‘TUOCHA’注册商标,举报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涉嫌‘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要求工商机关对进出口公司的有关茶叶产品进行封存,导致云南沱茶在欧洲市场的巨大损失和信用危机!”公司的代理律师张宏雷认为:邹家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抢注“TUOCHA”商标,侵犯了公司知名产品“云南沱茶YUNNAN TUOCHA”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并妨碍了公司对商品的通用名称“沱茶”及对应汉语拼音“TUOCHA”的正当使用和在先权利,严重干扰了公司正常的茶叶贸易和出口创汇,构成不正当竞争。

  “我不否认两公司曾使用“TUOCHA”商标达30年,但这个商标是1976年甘浦尔先生注册后,云南沱茶才有了特定的名称、包装、装潢,两公司是基于甘浦尔先生的授权获得商标使用权,并非两公司自己的商标。如果两公司当时注册该商标就不会有今天的争议,但两公司根本未引起足够重视,一直都没有注册意识,现在邹家驹依法注册了该商标,两公司却眼红了。”邹家驹的代理律师谢明斌认为,“再说现在两公司与该商标没有任何关系,即使邹家驹的注册行为有问题,也是香港公司提出异议,轮不到两公司提出。”

  庭审从上午9点半持续到下午2点左右,因双方不愿调解,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编辑: 段曌红 责任编辑: 徐婷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