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5年来增加6成
2017-09-19 17:02:2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杨亚坤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嵩明县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在2016年人均448元的基础上人均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478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324元,省级财政人均补助63元,市级财政人均补助36.4元,县级财政人均补助元54.6)。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的第一年(2013年)补助标准(292元)增加了186元,运行5年以来增加比例为63.7%。

点击进入专题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