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决定: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至23日在昆明召开,正式会期5天。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远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翎、戚永宏、郭子贞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静主持。副市长阮凤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曙昆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及《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决定杨远翔为报告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李喜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因接中共云南省委通知,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宋黎明同志辞去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崔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任命杨棱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李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因职务变动,决定免去马凤伦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王忠的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任命何刚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中建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因年满55周岁,决定免去滕丽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任命李云峰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杨远翔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赵兴旺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的通知,通过任命的人员作了任职发言。(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25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至23日在昆明召开,正式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460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时,实有代表447名。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来,补选代表2名。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忠、马凤伦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449名。
特此公告。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25日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
李喜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4年12月25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李喜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李喜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予以确认,并决定李喜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