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01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0/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年。

3、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年。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年。

5、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6、筑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年。

7、滇沣奖学金:1000元/年。

02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200元/年,二等助学金3200元/年。

2、校内助学金:1000元/年。

03
勤工助学

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不低于450元。

04
困难补助

学校根据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人道主义慰问金等政策。

05
生源地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06
应征入伍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复学学生实施学费资助。我省从2020年起,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两年内且专业对口的,可推荐免试入读我省普通本科。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退役复学后,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3700元国家助学金。

从我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含毕业班)学生,除享受国家、省以及各级各类奖励与资助外,学校给予5000元奖励;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免复学后在校期间的住宿费。

07
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市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经教育厅审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国家给予三年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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