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申请办事指南
2025-10-28 10:52:21
来源: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申请
事项简述:被暂停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待遇暂停情形消失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恢复发放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2.网络办理。
办理材料:
1.窗口办理:
(1)申请人提交《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表》;
(2)因失踪、宣告死亡、未定期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待遇的,提供待遇领取人已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的资料;
(3)因涉嫌犯罪或被刑事处罚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待遇的,提供法律文书。
2.网络办理:
同上。
办理机构地址及办事时间:
1.窗口办理: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办事时间详见《云南省社保经办机构信息表》。
2.网络办理:
云南人社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yn.gov.cn/zwfw/portal-online/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1.窗口办理:窗口反馈办理结果。
2.网络办理:网络查询办理结果。
咨询查询途径:
1.咨询查询电话:12333。
2.窗口及网络申报原渠道查询。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
2.信函投诉: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地址详见《云南省社保经办机构信息表》。
附件:
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