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第十六期“局长坐诊接诉”12月26日开诊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为企业“把脉”
2024-12-18 16:21:12      来源:昆明信息港

12月18日,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消息,第十六期“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将于12月26日“开诊”,明天起可开始“挂号”。第十六期由昆明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波“坐诊”,受理在昆企业有关内外贸易、对外开放、流通秩序、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诚邀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接诊”部门:

昆明市商务局

“坐诊”领导:

昆明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波

“坐诊”时间:

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坐诊”地点:

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营商环境会客厅”(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挂号”时间:

2024年12月19日9:00—12月24日17:00。

“挂号”方式:

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明白办”——“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区进行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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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范围: 

1. 企业有关全市内外贸易、对外开放、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咨询和意见建议;

2. 企业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

3. 企业在内外贸易、服务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商业布局、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口岸发展、会展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

4. 企业对商品流通、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生活必需品市场、成品油流通等行业监管方面存在困难问题;

5. 企业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困难问题;

6. 外商投资企业在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困难问题;

7. 企业对执行口岸政策规定、口岸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

8. 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困难问题。

不予受理范围:

1. 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 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

3. 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

4. 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涉及信访、纪检监察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5. 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其他政府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6. 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供稿)

编辑:张楠 责任编辑: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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