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第七期“局长坐诊接诉”10月24日开诊 市司法局局长为企业“把脉”
2024-10-16 10:34:44      来源:昆明信息港

10月16日,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消息,第七期“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将于10月24日“开诊”,明起可开始“挂号”。第七期由昆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毅“坐诊”,受理在昆企业有关涉企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诚邀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接诊”部门:

昆明市司法局

“坐诊”领导:

昆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毅

“坐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坐诊”地点:

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营商环境会客厅”(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挂号”时间:

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2日17:00。

“挂号”方式:

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明白办”——“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区进行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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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范围: 

1.涉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意见、建议; 

2.未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违反“企业安静期”的问题;

3.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办,久拖不决等问题;

4.企业申请法律服务,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业务存在的问题;

5.不履行承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或者不按承诺时限和证明材料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等问题,让企业反复跑、多头跑;

6.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推诿、敷衍塞责、作风生硬、效率低下,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延误或损失;

7.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其他意见、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

3.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

4.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涉及信访、纪检监察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5.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其他政府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供稿)


编辑:张楠 责任编辑: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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