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13:20:26来源:昆明信息港
公告
尊敬的官渡区凤凰雅苑项目利害关系人:
你们好!
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受区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为切实做好官渡区凤凰雅苑项目处置工作,现就有关申请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登记人员
申请登记人员为凤凰雅苑小区南区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借人、购房人、担保权人、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已经提起诉讼的原告(或仲裁申请人)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享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
二、申请登记时间
自2017年12月 20日起至2018年 1月 19日止。
上述期间上午09:30—12:00,下午13:30—17:00开展登记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登记按照分批、分段的方式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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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利害关系人 |
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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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凤凰雅苑小区南区6-8栋的利害关系人 |
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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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凤凰雅苑小区南区9-11栋的利害关系人 |
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6日、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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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凤凰雅苑小区南区1-5栋的利害关系人 |
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3日;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 |
三、申请登记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凤凰雅苑项目部(凤凰雅苑小区内)
四、申请登记应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章,自然人身份证等;
2、除法人、非法人组织利害关系人可授权委托其员工代为申请登记外,自然人利害关系人均须本人亲自到场申请登记。
(二)申请登记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协议、借款合同/协议、以房抵债合同/协议、材料供应商供货合同/协议/单据、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情况说明、与施工有关的合同/协议等,详见附件《申请登记材料提交范围参考》;
(三)其它
申请登记人可就所申请登记事项提交情况说明、申请书,配合填写《申请登记表》等,明确登记数额、性质、由来并列明申请登记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其他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备注:
1、法人、非法人组织如委托员工代为申请登记的,须提交代办申请登记人员授权委托资料(原件);
2、申请登记需要提供的上述材料,申请登记人应同时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以便工作小组核对,核对完原件返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办申请登记人员授权委托资等料除外),复印件收档留存。
五、登记机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张老师 0871-63857519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赵老师 0871-63641566
电子邮箱: 347105317@qq.com
六、特别提示
(一)此次登记,仅作为后续全面、彻底解决凤凰雅苑项目问题的参考依据;
(二)本次申请登记行为系登记工作组受区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进行,登记工作组仅负责对材料进行收集和登记,不代表任何单位或部门已经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承诺;
(三)登记工作组以及委托机关并不是申请登记人的债务人,不负责对本次申请登记的事宜承担任何责任。各利害关系人的申报事项真实与否、有效与否以及责任承担主体等均应以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部门确认的为准;
(四)各位申请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应合法合规理性申报登记,积极配合登记机关开展登记相关工作。登记过程中如出现扰乱登记机关正常工作等情形,登记机关将有权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望各申请登记的利害关系人相互告知并及时申请登记,以便登记工作组全面掌握项目相关情况。因逾期申请、漏申请、申请错误或隐瞒不申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利害关系人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