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大红包”重奖招商引资中介

2017-09-07 15:47:57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行业100强”、“中国民企200强”企业首次到盘龙区投资的企业、社会组织,将得到盘龙区政府的“大红包”。

    7月27日上午,盘龙区召开外地驻昆商(协)会座谈会,会上宣布盘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昆商(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盘龙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盘龙区委书记夏俊松称,两个新政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盘龙辖区内驻昆商(协)会及其会员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异地商(协)会在推动盘龙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995年8月,昆明市第一家异地商会—昆明温州总商会成立。20多年来,昆明的商会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多年来,驻昆异地商会始终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起了桥梁,建立了纽带。会员企业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为盘龙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6年,盘龙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2.52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非公经济同比增长 很快。可以说,非公经济已经成为我区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财税增收的重要来源、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

    “正是有了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才能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保持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盘龙区委副书记、区长梁崑说。

    此次盘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昆商(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是要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政策、提升服务、强化自律,促进双边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落实亲商、爱商、护商、安商政策,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管商环境,促进驻昆商(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驻昆商(协)会在盘龙区的作用,助推盘龙经济的大发展。

    而《盘龙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的出台,则是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区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引资人给予奖励。

    梁崑表示,希望各位企业家代表在自身经营发展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到盘龙区经济发展中来,推广盘龙、宣传盘龙,做盘龙区中介招商的示范者、引领者。

    戴德梁行等30家外地驻昆商(协)会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座谈会。会上,盘龙区政府与各企业负责人签订代理招商协议。驻昆福建总商会负责人称,盘龙是集才之地,商会有很多优秀人才在盘龙区发展。这次两个新政的出台,对商会来说有较强的带动和鼓励作用。商会将严格按代理招商协议,积极寻找商机,以商招商、以人脉招商,为盘龙区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新政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昆商(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出台,目的是要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政策、提升服务、强化自律,促进双边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落实亲商、爱商、护商、安商政策,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管商环境,促进驻昆商(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重点指出了要充分发挥驻昆商(协)会在盘龙区的作用,助推盘龙经济的大发展。

    一是鼓励驻昆商(协)会会员企业在我区投资、增资扩股、扩大生产、转型升级,通过创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是依托、鼓励和支持驻昆商(协)会开展以商招商、中介招商。支持引导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知名企业来昆考察,并根据引进相关项目给予奖励。

    三是鼓励驻昆商(协)会会员企业的民间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进入我区办学、办医等特许经营领域。

    四是鼓励驻昆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积极探索商(协)会承接:项目申报、奖励扶持等一系列政府职能转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商(协)会实际支持。

    五是鼓励辖区内驻昆商(协)会继续发挥好行业自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支持其不断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行业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及保护同行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是积极帮助驻昆商(协)会在我区的会员企业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昆明市名牌产品,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培育创建运营宣传,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自主品牌。

    七是加大对辖区内驻昆商(协)会的政策支持。用足用好用活各级各部门既有的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政府采购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政策在这些驻昆商(协)会中得到落实。

    在“优化驻昆商(协)会发展环境”的部分,提出了具体的促进商(协)会发展的服务手段。

    一是建立驻昆商(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季度、半年和全年的时间节点,及时将我区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向各驻昆商会通报发布,听取驻昆商会意见建议,促进政企交流,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二是建立两级联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认真协助驻昆商(协)会在我区的会员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申报、审批、落实上级部门和区级的税收、人才、金融、配套服务等系列优惠政策与奖励措施。

    三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教育,不断创造条件,增加驻昆商(协)会在我区会员企业的培训机会,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营造公平环境,支持非公企业人才引进工作。

    四是切实维护驻昆商(协)会在我区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诉求渠道,通过商会情况反馈等形式,反映异地商(协)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扩大驻昆商(协)会参政议政知情范围,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经济活动,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异地商(协)会负责人参加。全区有关重大政策出台前,应征求异地商(协)会的意见建议,围绕促进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建议,逐步扩大异地商(协)会参与全区经济社会事物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是营造驻昆商(协)会发展的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驻昆商(协)会性质、地位、作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重视挖掘、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提高驻昆商(协)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同感。

    七是加强驻昆商(协)会党建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在辖区内驻昆商(协)会中建立统筹协调领导的外地驻昆机构党建工作机制,引导和把握驻昆商(协)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驻昆商(协)会在加强经贸合作交流、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盘龙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

    该办法的出台,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区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引资人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中确定的奖励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经过盘龙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区经投局”)备案登记,并与其签订了委托招商协议的经正式登记注册的法人,包括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包括政府部门及自然人。

    奖励办法规定所引进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区产业政策要求,即商贸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汽车服务、电子商务及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都市旅游、健康养老8个重点产业;

    (二)项目资金来源于盘龙区行政区域外;

    (三)项目资金为非财政性直接投资;

    (四)项目资金实际到位金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引进境外资金的,按资金到位当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1.项目已在盘龙区行政区域内落地;

    2.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房地产、矿产资源采选;

    3.捐资;

    4.国家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项目。

    奖励办法中确定的奖励标准为:

    (一)按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且项目自正式落地起1年内(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的盘龙区级可用财力须达到100万元;

    (二)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行业100强”、“中国民企200强”企业首次到我区投资,且实际到位投资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除上一条奖励的1‰外,将依次再给予15万元/家、10万元/家、8万元/家和5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三)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

    招商引资奖励申报审核工作每年进行1次,区经投局将在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及引资人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和征求意见,并对拟奖励的项目、引资人名单和金额在盘龙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给予奖励。

编辑:实习编辑刘湘梅责任编辑:杨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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