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启动云南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项目

2017-08-23 22:45:03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红鸾 8月23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举行五华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项目启动会,会上,五华区司法局与与云南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标志着云南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项目在五华区正式启动。

五华区启动云南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项目

    据介绍,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则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就此次试点的五华区普吉司法所来看,其管辖范围内共有约40名社区矫正人员,他们分散居住在社区里,主要是危险驾驶、盗窃、抢劫等缓刑服刑人员。“一边是刑罚一边是帮扶,然而这个天平长期以来是失衡的。”普吉司法所所长李娅妮介绍,罪犯在改造期间,他们自己及其家庭都会面临心理上的各种问题,除了自身的原因还有社会各界的歧视,这使他们在重新融入社会时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他们一旦在社会中找不到认同感,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就会增加。社区矫正工作一边是刑罚,一边是帮扶,但由于基层司法机构人少事多,且在帮扶过程中,由于身份特殊,司法人员难以取得矫正人员的信任,在此情况下,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的介入,或许在社区矫正人员修复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方面发挥极大的作用。

    启动会上,五华区司法局局长王瑜介绍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项目的背景和意义,她指出:”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是完善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也是推进国家司法文明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试点项目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也希望借该试点项目,探索出刑罚执行和社会帮教的结合模式,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模式。“ 王瑜表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将其改造成守法公民。这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在严格落实基本刑罚执行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寻找更加行之有效的矫正措施,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虽然之前没有过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但我们拥有比较强大的心理咨询团队。”云南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已经有10余年的社会工作经验,主要包括烟草危害控制、灾后心理重建等领域。启动会结束后,他们将在普吉司法所设立社工站,并按照约定的项目内容,组织好教育帮扶和公益劳动,同时还将开展一对一的个案跟踪,通过针对性的帮扶促使矫正人员重拾自我,融入社会。

    据介绍,此次试点项目共分为六大板块,包括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及一般性干预、社区服刑人员“修复”计划、“心灵加油站”、五华区社区矫正工作者“赋能”计划、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操作工具包和项目评估。其中“修复”计划和“心灵加油站”是以社区服刑人员个体能力成长和社会关系全面修复为目的的,借助社会组织介入社区矫正工作对抗性弱、服务专业性强的优势,深入开展帮教和心理矫治,这将与刑法执行工作护卫补充,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编辑:甘凌菲责任编辑:徐婷
昆明信息港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