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1 15:50:47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李伟 杨富洪 案多人少,这是很多基层法院面临的现状。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日前,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10起危险驾驶案。一共用时50分钟。这是区法院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首批案件。
6月14日上午9点30分,悬挂着“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新闻发布会”大红布标的官渡区人民法院2号法庭显得格外庄严。从早上9点30分、第一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开始庭审;截至10点20分,法官对最后一名被告人宣判完毕,审结10起案子一共时约50分钟。 10名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2至5个月不等的拘役,均处缓刑,并处以罚金。法庭上,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服判。

这10个案件均是因危险驾驶而被起诉,那么除此之外,还有那些案件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呢?
官渡区法院刑二庭庭长宁丽荣介绍:在现阶段,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法律适用意见和量刑意见的,可以使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现阶段官渡法院主要考虑只对:危险驾驶罪、盗窃等十三类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在推进过程中的下一阶段,官渡法院将考虑取消对案由的限制。
据了解,这10件适用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仅4天,比起法律规定的30天,节约了26天。审判期限仅5天,相比简易程序20天的审理期限,节约了15天。官渡区人民法院该项制度的实施有效提升案件质效,规范量刑,保障权利,还能进一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