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创卫指挥部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情况月报

2017-06-01 18:52:44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5月份,为了做好巩固“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我区相关职能单位坚持长效管理机制,紧扣《国家卫生城市(2014版)》指标考核项目相关要求,结合“城乡清洁工程·清洁城市行动”,认真开展指标巩固、整治达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爱卫组织管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辖区内各级爱卫会及爱卫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爱卫会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全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主任、副主任身先士卒做到亲自部署动员爱国卫生工作,亲自制定决策重大爱国卫生运动措施和方案,亲自指挥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亲自过问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亲自参与卫生检查和义务劳动等活动。各委员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开展和落实盘龙区爱国卫生工作。

    区爱卫办积极组织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市级卫生社区”,“市级和区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全区已创建省级卫生乡镇4个(实现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36个,卫生社区17个,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73家,区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120家,市级无吸烟先进单位37家,区级无吸烟先进单位29家,除四害综合达标街路3条。

    今年4月是第29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也是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根据昆明市爱卫办的总体部署,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打造“中国健康之城”品牌,以促进全民健康为中心的“大健康观”,广泛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健康春城靓丽、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作出积极努力。区爱卫办紧扣主题,以爱卫65周年成果展示、爱卫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方式,在全区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4月14日上午,各街道办事处的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文明监督岗人员、青年志愿者、辖区公共单位、居民群众共计815余人对辖区人民东路、人民巷、白塔路、上东城片区、凤凰巷121号、环城北路233号金属材料公司、伍家庄、东栗巷4号院、穿金路七号院、席子营一期、蒋家营集资房、华昆国电、新迎D组团、颐华路社区、青龙山社区、云山村农贸市场、云山新村小区、梨家山、曹家山、昆明铣床厂生活区、宝云社区小窑村、大波村、茨坝正街、重机厂西区、金盆村民小组、双玉社区、大哨社区大哨村、滇源路白邑社区、阿子营社区、铁冲社区等区域的鼠穴进行了集中清理和修补。本次活动出动垃圾车14辆,共清运垃圾11.9吨。清理卫生死角108处,清理绿化带面积18600平方米,整治庭院55个,清理农贸市场18个。4月21日,盘龙区爱卫办联合区疾控中心、区健康教育所、联盟街道办事处在同德广场开展以“历史与展望——为了人民健康的65周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辖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参观爱卫工作65周年成果展示、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宣传;同时,发动周边群众、家家户户以“劳动兑换奖品”的形式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此次活动全区共设立了1个活动主场,11个活动分场,均紧紧围绕主题同步开展现场专题活动。共粘贴宣传画3000余张,宣传展板500余块,发放宣传彩页8000千余份,兑换宣传抽纸、环保香皂、健康小药盒等奖品1.2万余份,环保袋2.6万余个,收集垃圾1.3余吨。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区健康教育所工作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确保健康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盘龙区逐步建立了由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组成的面对社区和驻区单位的三级健康教育管理网,建立了含盖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综合网络管理体系,并由区健康教育所进行相关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及常规业务管理。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辖区主要街路均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86块,各社区和单位设有健康教育黑板报或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内容,各社区定期聘请专家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为辖区居民群众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培训。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崇尚体育健身风气,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我区加大投入,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宣传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辖区80%以上的社区建有健康路劲(我区建有健康路劲65条,农村篮球场9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637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群众人数比例以达30%以上。

    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无烟草广告。区及各办事处、社区、各驻区单位都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区爱卫办和区健康教育所把控烟工作作为平时工作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均设置有禁烟标识,各单位利用宣传栏、讲座、发放控烟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控烟宣传。以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等重点单位为重点,认真做好创“无吸烟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截止2016年12月全区已创建市级无吸烟先进单位37家,区级无吸烟先进单位29家。

    5月份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2016-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上报。

    2.2016-2017年度中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已完成录入工作,待复查。

    3.开展盘龙区2016—2017年全国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防艾进蓝光悦彩城、恒隆广场工地,到双龙街道办事处、麦冲、麦地塘社区、龙泉办事处开展防艾进社区讲座。

    4.在桃源广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活动。

    5. 完成4月份公共卫生健康教育、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数据收集、录入和网络直报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

    (一)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辖区建有数字化城管系统,并能够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辖区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均超过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区城管局坚持做好辖区主要道路定期冲洗和每日3次的洒水降尘(雨天除外),做到街面无灰尘飞扬、道路无污染现象的发生;坚持对辖区内19,819,945.89万平方米道路进行每日三次清扫,全日巡回保洁,主要街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一般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4小时,全面清除各类废弃物、污迹等,保持路面本色,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内无空白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配备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基本达标,卫生基本符合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违规饲养畜禽。辖区100座直管公共厕所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均为二类标准。

    5月共清扫道路废弃物1130吨,对5000多只果皮箱进行每日三次清洗清掏。依托辖区内24座垃圾中转站,对辖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的垃圾进行及时收运,清运垃圾1931.62吨,做到日产日清、不丢点、不积存,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入滇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打捞水面垃圾152吨,基本做到河道水面无漂浮垃圾。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共新签、补签“门前三包”责任书174家。突击清理卫生死角,共计出动人员2062人次,出动垃圾车及人力三轮车、手推车等484台次,共清理乱堆乱倒垃圾276.8吨。对设施设备集中力量对果皮箱、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间、环卫作业车辆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颜色脱落的及时补刷油漆,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垃圾收集桶、收集间要达到密闭化,环卫作业车辆要做到车身完好,车容整洁,标志齐全醒目,密闭化运输,无滴漏、无泼洒等污染环境的现象。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率及卫生质量达标率均达100%。

    (二)集贸市场管理规范。辖区44个农贸市场均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有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农副产品市场比例均达到70%以上。活禽销售市场管理基本规范,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1.宣传巩固创卫成果工作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积极引导市场内经营户,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等卫生管理制度,要求搞好自己摊前摊后的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不乱丢垃圾,不漫摊经营。督促市场方按照“五线、三面、一闸”的要求,认真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实行定时、定人、定责,垃圾日产日清机制,规范管理公厕,保持墙面、摊墙、卷帘门清洁、无污物积尘。

    2.继续开展“七小”行业整治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七小”行业经营户,及时督促办理完善相关证照手续。

    3.加强市场卫生秩序监管,指导市场开办方按照“十个一”措施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要求做好市场秩序的维护及保洁工作,包括漫摊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放、小广告乱贴乱画的整治,卫生死角及下水道的清理等。对活禽宰杀区域、公厕、垃圾收集间、水产交易区、熟食摊点防蝇防尘设施的改造成果进行保持。

    4.全面兼顾,尽可能不留死角。继续要求市场开办方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定期清洗、清理工作。重点对市场内占道经营摊点取缔清理,对鲜肉区、活禽区、水产区等污染大、地面脏等区域进行清洗,对各铺面、摊位内的杂物进行清理搬离,对市场棚顶、墙面、垃圾房(桶)、瓷砖上的蜘蛛网、灰尘、污物、小广告进行清理清洗,对下水沟、沉淀池进行疏通冲洗,确保农贸市场干净、卫生。

    5月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 682(人次),执法车辆 186(辆次),检查农贸市场 330(个次),检查经营主体 10239(户次),清理卫生死角261(处),规范漫摊行为1470(户次),检查计量衡器610(台次),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117(户次),清理整治市场外围占道经营150(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55(余辆)。清理小广告2(起),下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三)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公共单位建有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并坚持长效管理机制。驻区公共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居民楼院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卫生大扫除制度、街巷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各单位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四月爱国卫生月制度、卫生区包干责任制度、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制度、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制度等五项制度。各小区和居民院坝醒目处均粘贴有“居民院坝和楼幢卫生公约”。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定期开展对社区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项目的检查和评比。辖区大面上的环境卫生基本做到干净、整洁,绿化美化好,无枯死树,绿化带内植枯枝败叶清理及时,社区未发现大的卫生死角及四害孳生地;沿街多数商铺门前三包到位,规范经营;大部分物管小区和居民院坝环境卫生整洁优美,无乱堆乱放及乱挂乱晒现象,垃圾管理到位,日产日清;辖区公共单位内环境卫生基本达标;大部分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时更换,内容丰富,并能根据季节变换及时宣传相关疾病预防保健知识。

    四、环境保护

    (一)本月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1、依据《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禁燃区内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馆、商户进行清理和整治,检查餐馆12家。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主城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工信通【2017】22号),参加区经投局组织的主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协调会,约谈6家使用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企业,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淘汰燃煤锅炉。

    2、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本月共出动24车次、70人次对辖区内40家次建筑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因需连续作业的除外)。对需夜间施工单位进行《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夜间施工申办登记》,本月共计30家次。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积极开展松华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监察工作。监察大队除按月对松花坝水源保护区进行1次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外,还加大了水源保护地日常监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力度,对水源保护地开展环境安全监察和生态监察,全面排查水源保护地环境安全隐患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排除,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四)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5月检查医院、诊所等各类医疗机构25家。

    (五)认真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5月份完成627吨。

    五、重点场所卫生

    (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职能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各类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和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为100%。大多数“七小”行业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硬件设施落实,卫生指标达国家有关标准。

    5月完成以下工作:

    1. 日常监督检查。共计424户,其中公共场所317户,包括理发美容173户,文化娱乐27户,住宿业81户,洗浴场所34户,候诊室2户,商场0户,游泳馆0户;二次供水10户,学校卫生1户,医疗机构96户,放射机构0户。处理案件49起,罚款107900元。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53份,笔录41份。预防性监督检查公共单位76户。

    2.开展2017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月行动。2017年4月25日根据“关于开展昆明市2017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联合多部门办事处、公安、市场监督、城市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为重点进行集中取缔,共出动车辆10辆,人员54名,对小庄村,金刀营村,青龙村,罗丈村,共取缔“黑诊所”6家,没收中草药25袋,没收药品20箱,中药柜2个,非法行医广告牌两块。本次活动采用灵活多变的取证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搜集非法行医信息,在打击过程中,卫生监督员还对现场围观群众进行了文明城市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到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医疗质量不保障,医疗风险极高的非法行医活动所带来的后果和危害。并引导广大市民安全就医。

    3.开展校园周边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创造文明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营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和氛围,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5月8日起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参加由区文体旅游局牵头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校园周边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截止5月25日累计出动监督员24人次,对拓东、东华、联盟、鼓楼、金辰、青云6个街道办事处辖区68所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的34家诊所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有无非法行医和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员同时对各诊所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及对创文工作要求到的创文宣传海报、袖标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经查均无无从事非法行医和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的诊所。

    4. 对辖区176家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验监测,其中空气118件、公共用品用具490件,其中检测合格单位173家,不合格单位3家,合格率:98.29%;共计采样608件,合格样品600件,不合格样品8件,合格率:98.68%。共发放公共场所检测报告125份;公共场所检测电脑数据录入共计608件。

    (二)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学校及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卫生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学校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及艾滋病专题讲座;坚持将健康教育列入了整个教学计划,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开足率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高于80%。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定期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网络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信息报告卡”、“尘肺病报告卡”的上报情况;规范管理辖区具备职业病诊断、检测的医疗机构的档案。及时审核网络上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信息报告卡”、“尘肺病报告卡”,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场所的许可管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相关制度健全。辖区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5%,清洗消毒制度落实,防蝇、防鼠等设施基本健全;食品从业人员有有效健康合格证,“五病”调离率100%。加强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

    1.餐饮单位日常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672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10台次,对辖区内3812户次餐饮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投诉0起,餐饮食品案件立案0起,做好维稳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创文工作,全区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同步在重点区域: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及“七小”行业的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在上述地点部分食品经营单位悬挂粘贴“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牌、6项餐饮行业规范牌、“共创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或“文明经营承诺书”、“五病”调离制度、公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意见本、禁烟标识。

    3.做好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每天加强对主城区内的30个农贸市场、7个超市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5月共查验上市白条猪4712头、白条羊78只、火腿584只、白条禽29038只、鸡蛋50321公斤、冻禽肉124587公斤,保证上市销售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病死畜禽。

    4.做好活禽交易市场检疫工作:5月份共完成家禽检疫532100只,其中活禽检疫268679只,白条禽检疫116450只,检出病死禽30只,均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证了肉食品安全。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流通环节管理,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5月完成蔬菜产品农残检测生产基地样品80个,合格率为100%。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辖区单位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专人管理。本月共检查二次供水单位11户。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继续做好疫苗冷链管理、领取、发放疫苗、上报常规报表、业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5月份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完成5例普通手足口病例、2例重症病例的调查和采样。

    2.完成7起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聚集病例的调查处置。

    3.完成20家诊所的隔离消毒采样。

    4.完成预防性健康体检4308人。

    5.4月共收集辖区上报肿瘤登记卡36张,对其中有效的28张卡片进行数据库录入。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辖区共累计报告2014年度发病、死亡肿瘤1953例;2015年度发病、死亡肿瘤1793例;2016年度发病、死亡肿瘤1383例;2017年度发病、死亡肿瘤65例。

    6. 甲肝、戊肝检测4054人份,HIV体检检测358人;HIV初筛80人份,确证14人;梅毒检测65人;痰检258片,无阳性。医院隔离消毒检测92件;公共场所检测481件;乙肝核心抗体41人;麻疹风疹抗体检测2人。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对登记在册患者进行追踪随访。5月我区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0例,实际检出3338例,检出率达到 4.01‰,对辖区162例患者进行随访,随访163人次,其中有0例患者失访;实际管理患者数2809人,管理率84.56%,对在管的 0例药物控制不理想者联系药物调整。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为4.01%?。5月全区无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应急处理事件发生。

    (三)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5月份建成区无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八、病媒生物防制

    根据《昆明市2017年春季灭鼠活动通知》的安排部署,5月上旬盘龙区爱卫办在全面收集、整理各爱卫成员单位灭鼠过程中形成了数据及资料后,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与报表上报至市爱卫办。

    据统计,本次春季灭鼠活动期间,共出宣传展板197块,发放宣传资料10110余份,举办培训班14次,培训人员378余人。全区共清除垃圾696.21吨,清理沟渠43933米。清理卫生死角1658处;新建(增)人造鼠穴307个,修复、更新、添置防鼠设施142处。针对此次活动,区爱卫办发放到十二个街道办事处灭鼠药0.005%溴敌隆毒饵(蜡丸)、0.005%溴敌隆毒饵(颗粒)共0.6吨,粘鼠板3000片,另外,聘请专业消杀队伍对全区公共地带、老旧居民区周边等公共地段投鼠药2.98吨。从投放鼠药至今,未发生人畜中毒事件。为检测灭鼠效果,区爱卫办要求街道办事处于4月21日做了灭后检测和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死鼠尸体和鼠粪,并进行统一消毒处理并将其深埋。全区灭前共布笼415笼,捕鼠数33只,捕鼠率为7.9%;粘鼠板布放293块,捕鼠数27只,捕鼠率为9.2%;路径法检查距离19850米,鼠迹39处,路径指数1.96。灭后共布笼425笼,捕鼠数10只,捕鼠率为2.4%;粘鼠板布放297块,捕鼠数5只,捕鼠率为1.7%;路径法检查距离21050米,鼠迹29处,路径指数1.38。上述指标达到了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指标C级要求。

编辑:龙泉积责任编辑:杨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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