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8 09:39:08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 从昆明经开区日前召开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暨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上获悉,根据创建关键指标,该区制定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考评评价细则,细化110项考评指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2016年6月,昆明市被列入全国第三批、云南省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范围。围绕创建的目标和任务,昆明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李河流做了重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在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突出改革创新,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上下功夫;突出示范带动,在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上下功夫。
去年以来,昆明经开区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专项执法整治持续深入,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建立,分级管理有序推进,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监管力量不断加强。
目前,昆明经开区完成“明厨亮灶”试点单位29家,完成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建档25家;建立了食品药品专家学者参与的监管机制,定期邀请专家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问题和疑难杂症提供咨询分析。
今年,昆明经开区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有效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在整治与查处的同时,进一步抓规范、抓防范。例如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发挥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健全“区—街道—社区”监管网络;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有条件的街道食药所建立食品快速检测站;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实施食品药品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形成人人参与和捍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