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核算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2016-12-07 19:33:07来源:

    在实际核算中,GDP有三种核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生产法核算GDP,是从生产过程中价值形成的角度来计算,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即新增价值之和。生产法核算GDP=所有常住单位增加值之和。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一般分三次产业进行核算,包括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三次产业的划分在本书后面有专门的介绍。

    收入法核算GDP,是从生产要素收入的角度来计算,按初次分配项目分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收入法核算GDP=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支出法核算GDP,是从社会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计算,是一定时期生产的可供最终使用的产品价值。这些产品最终使用的去向,一是用于最终消费,二是用于投资即资本形成,三是用于出口(减去进口)。支出法核算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

    GDP核算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技术性,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核算制度和核算方案。年度GDP分别按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进行核算,季度GDP按生产法进行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中使用的统计系统各专业数据均经过上一级统计部门审核认定,核算结果必须经过上一级统计部门的联审认定,才能对外公布使用。

编辑:黄斯维责任编辑:黄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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