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及昆明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5-09-29 15:15:58来源:昆明信息港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中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把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创新的基础动力。为此,云南省近几年来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现简单介绍如下:

    一、政策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

  (四)《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11〕159号);

  (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号);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74号)

  (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

  (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0号)。

  (九)《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和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两个意见的通知》(昆通〔2009〕1号)

  (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9〕33号)

  (十一)《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11〕117号)

  (十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云发办发{2014}64号):

  (十三)《关于印发昆明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工信通自【2014】162号)。

  二、政策内容简介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2014年起,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和毕业后一年内自主创业的,如果其经营实体没有享受各类创业园区孵化政策,可以申请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高校毕业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注册将获得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备案后可试营业1年,部分非货币资产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场所经营场所限制也进一步放宽。高校 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还能够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元的限制额标准依次扣减部分税费、降低计税标准和税率等税费优惠。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创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给予免费办理有关证照;创业人员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创业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下面我重点和大家交流3个方面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编辑:罗敏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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