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2 20:01:33来源:昆明信息港
穿越了鲜血与战火的历史云烟,历经了建设和改革的风雨洗礼,在神州尽彩、莺歌燕舞的盛世华章中,是谁,将法律与正义之剑高高擎起,披肝沥胆,一步步走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是谁,续写出执法为民的绚丽篇章,诠释着人民法院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深刻内涵?——是我们人民的法官。
在云南这片红土地上,有着无数肩扛公平、背负正义的人民法官,其中有这样一位年近五十的老法官,他就是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的马兴东同志。
“司法为民,就是把当事人的事当自己的事,当自己亲人的事来急、来办。”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
2014年4月11日,和往常一样,立案诉讼大厅人来人往,立案的、咨询的……法官们忙得马不停蹄。下午时分,来了一位特别的当事人,说他特别,别人都是用脚走着进大厅的,他却是用手挪着进来的。当时任立案庭庭长的马兴东同志见状,急忙给这位当事人端来一把椅子,弯腰询问他是否要坐,如果要坐的话他可以帮忙。当事人选择“站着”,没坐凳子。当事人看到庭长亲自来接待他,有些激动也多了几分安慰。原来他是为他父亲来的。他父亲受雇于一个包工头为村民盖民宅,在施工中不小心摔成了瘫痪,家中还有个年幼的弟弟正在念书,现在包工头也跑了,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父亲也倒下了,他一个残障人,实在是穷途末路了。
对当事人突如其来的家庭灾难,马庭长十分同情,宽慰了他一阵,从法律上为他解答了困惑,并亲自送他前往其所在街道的司法所申请了法律援助,为他免去了诉讼费。当事人凝重的表情有了舒展,感谢连连地离开了诉讼大厅。看着他艰难离开的背影,马庭长语重心长地说:“像这些人,我们要为他们做的应该还要更多,他们需要我们帮助。”
2009年,一位八旬老人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状告村委会,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马兴东同志依法审理后判决老人败诉。宣判时,看着老人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样子,马兴东同志心里十分难受。他为老人抬来了热腾腾的饭菜,并亲自将其送回远在七甸的家中。想到老人孤苦伶仃、无人赡养的窘境,马兴东同志主动联系该村委会,经过协调,最终解决了老人的生计问题。此后,他还多次前往七甸看望老人。
竭尽所能为当事人提供帮助的事情在马兴东十七年的法院工作中不胜枚举,除此外他还创立了许多便民机制,如在呈贡法院设立了全省法院内较早的诉讼费POS机交费机制,为当事人收退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与吴家营街道办事处结成矛盾纠纷化解联合组,充分发挥法院法律服务专长及综治办群众工作优势,依法将大部分民间纠纷调处于诉前等等。
他先后多次获得过很多荣誉,却淡然面对,他说,“荣誉是组织对你工作的肯定,但是即便没有荣誉,也要脚踏实地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做好工作。”
人人都有工作热情,但能一辈子坚持理想与激情的少之又少。而他正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他有着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的精神;有着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品格;有着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情怀。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法槌起落、案卷翻飞,没有掌声、没有鲜花,也无人喝彩。这,就是人民法官。法槌声起,罪恶在这里终止、正义在这里实现、误解在这里消除、对手在这里握手言和、仇恨在这里烟消云散。这,就是人民法官的使命。面对楷模,我们不该仅仅只是仰望者。在各种利益诱惑、改革阻力面前,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慎独慎微,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在挫折中奋发向上,让人格之光洒向世界,让世界因我的存在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