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韩吉芬:建议专门设立校园安全管理机构

2015-01-19 07:54:53来源:昆明信息港

    很多校园伤害事件发生后,学生家长的第一反应就是“学生在学校受到了伤害,学校就应当承担责任”。来自石林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韩吉芬表示,学校作为教育管理学生的机构,应当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但是这并不等于学校在扮演学生监护人的角色。

    韩吉芬说,迫于安全压力,一些老师不敢开展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活动。“平安就是天赐的福分,无事就是最大的本事”。基于这些,有的老师只好整天把学生关在教室里,社会实践活动干脆取消。然而,中小学生处在身心发展阶段,丰富多彩的活动才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把学生禁锢于教室、书本中,只能培养出“畸形”人才。

    韩吉芬说,为了让学校、老师放开手脚,给被束缚的学生一个解放的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大胆、全面地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学生,应当规范和厘清校园责任事故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科学界定学校责任、家长责任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轻重、大小。她建议参照医疗纠纷的做法,设立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专门机构,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鉴定及处理,统一受理本辖区内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记者 邹佳琪)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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