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儿发展规划系列解读:儿童发展的制度环境进一步完善,边疆儿童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2022-11-17 18:10:02      来源:云南网

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的奋斗目标。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儿童发展的制度环境被不断夯实,边疆儿童发展进入快车道,实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共享了改革开放成果。

一、儿童立法取得重大进展,彰显儿童保护的国家意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儿童保护立法取得重大突破,两部专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于2012年进行修正、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明确国家亲权责任、细化了监护人职责、坚决反对对儿童的暴力、以校园为基础筑牢儿童保护防线、在司法各个环节贯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更为系统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操作性更强。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了监护人的教育职责、坚持教育矫治的核心功用、重新设计了专门学校制度、与相关法律的衔接更为充分,全面促进青少年良好发展。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结合云南实际,同步修订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确保与新修订的上位法进行有效衔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还相继颁布《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两部与儿童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明确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担当,将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彰显出儿童保护的国家意志。2016年后,云南省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相继出台《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并于2021年3月起正式施行《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促进国家立法在云南的落地,全面维护儿童权益。2022年,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促进儿童成长环境的优化,在云南省妇联的积极推动下,全省建成城乡社区(村)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13933个,建立网上家长学校814个。

二、儿童政策进一步体系化,儿童发展更为全面充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体系化,全方位促进儿童发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以五个领域综合规划了儿童发展的基本目标与工作策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根据儿童面临的新挑战又增加到七个领域。《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终期评估显示全部目标顺利完成,在《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中,为切实解决好云南儿童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有6项指标设定高于国家水平,分别是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这既彰显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的决心与信心,也体现出对儿童发展事业的责任与担当。

为解决儿童发展不平衡的问题,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4000万农村儿童发展整体水平要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据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 提出12项总目标,其中6项高于国家规划、6项与国家规划持平,各地州也相继制定实施方案。至2020年,在保障母婴安全方面,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5.52/10万,农村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5.56‰和8.18‰;在保障儿童健康方面,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1.27%,低体重率降低到1.50%,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到0.73%,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为97.97%;在保障儿童教育方面,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7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15%,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21%;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有效预防和惩治拐卖人口犯罪,维护妇女儿童人权,自2008年以来,中国连续执行了两轮反拐行动计划,2021年再次出台《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云南省政府及各地州市在三轮“反拐行动计划”的指导下,均制定了实施细则,健全预防犯罪机制,坚决依法惩处拐卖人口违法犯罪,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行动保障,促进了儿童保护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三、儿童事业工作机制取得新突破,儿童发展的制度基础不断夯实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承担儿童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及监测评估的任务,极大促进了儿童发展,但也存在缺乏儿童专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儿童工作碎片化的问题,这与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新发展阶段对儿童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不相匹配,2018年底,民政部儿童福利司正式成立,这是中国首个设立在政府内独立负责儿童发展事业的机构,是继2010年儿童福利事业取得突破以来再一次跨越式的进步,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儿童福利司的职责是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它的成立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完善儿童福利工作体制,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对系统推进儿童福利相关政策和切实维护好广大孤弃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儿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儿童福利司成立后,云南省民政厅也于2018年设立儿童福利处,通过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之家的建设,确立儿童三级保护工作制度,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的优化转型。截止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儿童之家”8788个,共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876名、村(居)儿童主任14970名,实现全省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截至2021年底,云南全省共有5.1万名未成年人纳入城市低保、36.6万名未成年人纳入农村低保。此外,还有0.4万名未成年人纳入特困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并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和定期探访,实现“一人一档”、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监护人签订委托照护责任书,确保留守儿童父母与监护人履行相关职责。

为进一步促进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各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障,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负责日常工作,儿童福利司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助手,充分发挥在儿童福利事业中的主职作用,聚合成员单位的力量,实现全国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全覆盖。2021年,云南省政府成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共有36家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日常工作。2022年,云南省未成年保护领导小组印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落实。2022年起云南省8个县(市、区)开展首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县)创建工作,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路径。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频发的问题,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持续督导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等制度在多地建立。云南各级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学校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等制度,并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重点监督五类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同时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由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四、儿童发展纳入决策主流,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

党的十八大以来,儿童事业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均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党在新时期的核心任务,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成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点提出学有所教目标,十九大报告中对教育目标的强调更为注重公平,指出要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历届全会多次关注儿童发展。儿童发展也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写进章标题,并有专节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行了部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更设置专门章节规划儿童事业发展,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基础不断得到夯实。

云南省委、省政府也将儿童发展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共享发展”的发展理念,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儿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在“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将儿童作为人民主体的一员,非常具体地布置了儿童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规划,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儿童合法权益;逐步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完善帮扶孤儿社会福利制度;提升儿童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立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机制;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儿童发展的制度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儿童发展实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编辑:段秋睿 责任编辑:段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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