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有力武器。在日常生活中,公民个人应注意加强防范,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非法获取者无机可乘。根据以往受理投诉咨询的经验,省消费者协会对广大消费者提出如下建议:
信息加密勿从简。加密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道屏障,设置一个混合型的密码,保证自己的密码定期更换,不要选择自己的名字、生日或123456等容易被猜到或组合简单的密码。
信息填写要谨慎。在网站上填写自己的信息时一定要谨慎,一定要了解填写的必要性,不确定时也可以问问身边的人,防止个人信息外泄,不要轻信网页弹出的窗口,将自己的信息交给他人。
App功课要做足。一是应用程序应通过正规的、经过安全认证的渠道下载,以免个人信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偷收集。二是使用App时注意隐私保护,很多App都需要通过注册账号或开启定位等来体验完整的功能,在注册账号时需要设置头像、昵称等信息。建议消费者在设置此类信息时,如非必要,尽量避免使用自己的真实照片和真实姓名;对需要开启定位功能的,可自行在手机中设置“仅使用App期间”打开。
社交平台防泄密。在使用线上社交软件时,部分消费者会在不经意间将自己或亲属的姓名、所在单位或学校、出行情况等在“朋友圈”进行“晒图”,如火车票、飞机票等就可能含有身份证号、二维码这类“敏感”信息。在此提醒消费者,日常“晒图”时,应谨慎分享含有个人信息的照片,如确需分享,可以对含有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模糊处理或对分享范围进行分组设置。
快递包装巧处理。快递包装盒上通常都会有一张打印的含有姓名、电话、地址的快递单。在收到快递并拆除包装后,不少消费者会随意处理此类含有个人信息的包装盒,建议消费者在丢弃这些包装前,撕去包装盒上的个人信息,或对其进行涂抹遮盖处理。(吉林日报 记者徐慕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