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民政府对“春城热线”群众投诉(咨询)问题办理的反馈7
2020-04-13 14:52:27      来源:

上线单位

五华区人民政府

上线时间

2020年3月31日

上线领导

王秀江

职    务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投诉方式

电话 短信□  网络□  信件□

投诉问题分类


投诉记录:西翥街道的土地确权问题

 

投诉人: 张先生  通讯住址:                联系方式:

经办人:刘爱宏、张松  经办部门:西翥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督办部门: 区政府纠风办                    联系方式:63616165

办结反馈时限:及时办理            回复节目组时间:及时回复

办理情况及结果反馈:

4月1日,接到五华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对“春城热线”反映问题办理的通知》后,西翥街道办事处、五华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现将调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翥街道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李恩、张福有、李剑昭频繁通过市长热线、农业农村厅接访热线或直接到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五华区信访局、西翥街道办事处反映:2018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未对李恩、张福有、李剑昭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问题。

主要上访人基本情况:

1.李恩,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阿纪鲁村民,电话号码:13170633667.

2.张福有,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阿纪鲁村民,电话号码:15912482248.

3.李剑昭,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阿纪鲁村民,电话号码:13888153663,经做工作,已同意按照阿纪鲁小组确权方案进行确权。

二、主要诉求

李恩要求对其“台地”旱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张福有要求对其“土摆井”、“台地”旱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三、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五华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2017 年12月阿纪鲁小组根据本小组实际情况相继成立了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和矛盾调解小组,严格按照土地确权工作程序认真开展土地确权工作。阿纪鲁小组旱地确权以1982年包产到户时的面积为依据进行。阿纪鲁小组于2018年5月3日组织了村民代表进行会议讨论(参会人员有:历任老干部、部分党员及村民代表,西翥街道办事处和新民社区相关人员例席)。老干部及村民代表在会上提出:土摆井箐边、豆田坡、大凹子、杨梅巷等片区地块不在1982年土地承包范围内,属私自开挖地,不在承包地范围内,不能予以确权。小组在1998年土地调整时只调整水田,旱地并没有作相应调整。经阿纪鲁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旱地确权以1982年包产到户时的面积为依据进行,土摆井箐边、豆田坡、大凹子、杨梅巷等片区地块地不予确权。

张福有以2008年11月13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地承包权证2008第53010201202002)为依据,要求对“土摆井”、“台地”两处旱地进行确权颁证;李恩以2007年11月4日颁发《云南省五华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53010201202190)为依据,要求对“台地”旱地进行确权颁证。

针对该事件,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协商解决,均因分歧较大,协调不成功。2020年4月2日,西翥街道办事处牵头,召集五华区农业农村局、新民社区三委班子、阿纪鲁小组组长、支部书记、领正律师事务所、10名村民代表、当事人张福有、李恩,在新民社区召开协调会。协调会上经过当事人和阿纪鲁小组组长、村民代表进行陈述,由新民社区主要领导、农业农村局张勇福副局长,西翥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吉施雨副主任进行协调,因分歧较大,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四、意见建议

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在4月2日的调节中,当事人也表达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西翥街道办事处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3日

群众满意度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已办结  ☑

未办结  □

未办结原因及承诺时间:

反馈方式

现场反馈□    电话反馈□   书面反馈☑  网络反馈□

反馈时间

2020年4月3日 18时00分

填表人

刘爱宏

上线单位领导签字:                上线单位签章:

注:上线单位在办结投诉并向投诉人反馈意见后,于本周五18点前将该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市政府纠风办和《春城热线》栏目组。


编辑:杨亚群 责任编辑:杨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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