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领会贯彻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要求,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省政府对昆明市的发展定位,转换工作思路,大胆突破创新,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对接,推进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争取昆明市成为第一批获批的城市。
(二)按照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扎实推进年度土地供应工作。按照《昆明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三年滚动供应计划》抓好落实,按月按季度推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努力完成好年度供地任务。
(三)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监管,继续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土地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供应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管好各县(市)区的土地供应工作。一是加大城市用地实施方案的报批力度,招商引资项目尽量推介已取得用地批复的土地,采取“加快征收一批、加快供应消化一批、完善手续消除一批、系统备案核销一批、批文失效或批文撤回处置一批”等措施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处置。二是采取“核实调查消除一批、征收闲置费处置一批、延期开发处理一批、消除障碍动工一批、采取措施收回一批”等措施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
(四)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工作。为深入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在下步工作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工作。我市结合实际,摸清镇低效用地现状及改造开发潜力等基本情况,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夯实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基础。通过盘活我市城镇内部大量低效用地,带来土地的再开发和高效利用,有效释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用地空间,提升城镇化质量,提高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力度,最大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