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实施农村卫生综合改革
2016-08-01 10:29:05      来源:昆明信息港

    农村卫生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农民健康,保护农业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卫生计生会议精神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农村卫生工作放在优先发展地位,按照“巩固、完善、提高、发展”的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上下联动、左右合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亮点,全面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着力在基础设施、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上做文章、下功夫、出真招、求实效,努力开创农村卫生工作新局面。全面深化农村卫生改革,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处理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展与改革的关系,注重治本和治标、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统一,力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运行机制、卫生人才配置、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盘龙区全域城市化进程加快,为有效整合农村卫生资源,满足辖区群众卫生需求,盘龙区特将围绕以下工作任务开展。

    合理布局农村卫生资源

    盘龙区卫生局结合区情,合理布局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将符合条件的卫生室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对确有必要保留的村卫生室要整合、调整,划定服务范围,确保全覆盖。

    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

    乡镇卫生院明确定位,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并履行主中心职责,做好辖区其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工作。

    规范乡村医生管理

    在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中,卫生院作为村卫生室的管理主体,负责村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卫生局对卫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指导。

    改善乡村医生待遇

    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设立绩效奖励资金库,由盘龙区卫生局及卫生院考核后发放。对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

    在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工作制度,统一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区卫生局要强化乡村医生的注册和管理工作,规范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各卫生院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等考核内容。

    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加大对村卫生室硬件投入,统一为村卫生室配备基本医疗用具,改善就医环境。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统一视觉识别,统一标识标牌、统一乡村医生着装。

    提高乡村医生素质

     加强培训,除参加省、市组织的乡村医生培训外,每月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使在岗乡村医生100%持乡村医生聘书上岗,并逐年提高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持证率。对心电图机、急救用氧气、简单的化验检验等设备使用进行培训,着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

    把好乡村医生准入关,原则上新招录乡村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探索建立村卫生室淘汰、退出机制。在保障农村卫生网络完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卫生室淘汰、退出机制。随城市化进程加快,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转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引入民营医疗资源进村卫生室,弥补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不足。

    缩短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送周期。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统一由卫生院实施。村卫生室不再自行做药品采购计划,由卫生院统一进行网上采购,并垫付药费,村卫生室按需直接从卫生院取药并进行药费的实时结算,缩短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送周期。(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编辑:杨雁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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