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局党委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紧紧围绕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一、领导班子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首要目标,与全局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加强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
(一)突出重点,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
1.年初,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细化和明晰局党委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结合上一年度全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集思广益,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查缺补漏,对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出详细、具体的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督促每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制定落实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并逐一研究审定。
2.年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程动态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结分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以述廉方式进行审议并逐一评价。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
1.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园林绿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专题会议。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结合局实际分析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任务。
3.局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每年12月底前向市纪委专题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5.加强党委成员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局党委书记、局长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6.坚持每年对新提拔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局系统举办的后备干部培训班,必须安排廉政教育培训内容。
7.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基层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
(三)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坚持用人标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标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大胆选拔任用敢于担当的干部。
3.严格用人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4.加强用人监督。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任前廉政考察与廉政谈话制度,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不断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5.严格执行会议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任用干部,在公示结束后,须由局纪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再予以任命。
(四)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
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认真落实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妥善解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和反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下访接访等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严格执行《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待下访规定,局领导每月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3.每年排查2次管辖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建立信访包案制度,局班子成员要按照领导分工和联系单位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
4.认真落实《昆明市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行总结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昆办发〔2013〕12号),将联系和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等情况,列入本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注重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深化廉政教育。把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各项改革举措都要体现惩治与预防腐败的要求,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不断增强源头防腐能力。认真落实《昆明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昆办发〔2013〕12号),编制局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程序。
3.认真执行《昆明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昆办发〔2013〕12号),结合实际完善我局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局系统干部大会述廉、其他领导干部在考核工作汇报会、职工大会上述廉、处室负责人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述廉等制度。
4.建立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5.严格干部监督。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
6.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的行为,抓个案、抓典型,公开通报、曝光,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正风肃纪。
7.严格执行《昆明市下级纪委书记向市纪委汇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规定》(昆纪发〔2013〕5号),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8.严格执行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制度,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应当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
9.认真执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按比例要求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六)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充分发挥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帮助、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其充分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
1.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承担的职责。
2.健全党委反腐败协调运行机制,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指导和协调。
3.及时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反腐败案件高发性突出特征的分析研判。
4.高度重视上级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并认真整改上级纪委反馈的问题。
5.对查处的案件认真剖析原因,形成案件报告并公开通报。
6.优化执纪执法环境,不干涉具体案件的查处,不得利用职权影响执纪执法机关办案,防止执纪执法干部受到不法侵害,关心支持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建设。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
(一)主要负责人应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严格执行“四个亲自”,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与下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四)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五)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六)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七)带头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实施细则,细化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整治多处占用和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着力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八)严格执行《昆明市关于禁止发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昆纪字〔2012〕55号)和《关于严厉查处收送“红包”、滥发奖金行为的补充通知》(昆纪通〔2014〕4号),并督促局系统单位实行“六个一律”,对收送红包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九)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严格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领导和支持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十一)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十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处室、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严肃纪律责任
坚决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一)自觉维护党章。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公开发表与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确保政令畅通。经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抓好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
(来源: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昆明市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