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走出了一条符合昆明实际、具有“边疆省会”特质、凸显“区域开放门户”特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之路。
昆明先后两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截至目前,全市创建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基地)3005个,其中国家级24个,14个县(市)区全部创建为省级以上示范县。在春城大地上,各族儿女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的“昆明样本”。
党旗领航
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越筑越牢
近年来,昆明始终从政治上、大局上把握民族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学思想把方向,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常态化学习机制,始终把牢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
强保障促落实,充分发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民族工作放在大统战格局下统一部署,压实党委民族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两个纳入”,健全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和协调机制。打基础固根本,全市143个乡镇(街道)均配备统战委员,1775个村(社区)均设置统战联络员,实现全覆盖,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抓规划明措施,印发实施《昆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等,让示范区建设目标更明、任务更清、措施更实。
文化润心
共有精神家园繁花似锦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昆明各族干部群众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不断增进中华文化认同,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聚焦中华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全市70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聚焦文脉底蕴,发挥好晋宁河泊所、石寨山、西南联大、云南陆军讲武堂等博物馆群作用;聚焦价值认同,构建分众化、多维度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在社区,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让邻里相亲、家园共建;在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覆盖全体在昆高校师生;在昆明市委党校等主题教育基地,教育多角度深化;在线上,网络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最大增量”。
如今,全市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100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66个,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个、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4个、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融荣与共实践中心20个;建成“两馆一街区”,首创“红石榴logo”和“全家福”标识,开通地铁“阿诗玛”号、“春城”号。道德模范、昆明好人评选和模范事迹宣讲,让身边人感动身边人,凝聚起向善向美的共同价值追求。
发展筑基
共同迈向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
近年来,昆明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坚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全力打造“8+N”重点产业集群,统筹抓好工业强市、贸易富市、旅游兴市、金融活市。2025年,累计向民间资本推介134个项目,总投资2117亿元,产业民间投资占民间投资比重达44.2%。
辐射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抢抓中老铁路开通、昆明托管磨憨等重大机遇,积极谋划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创新“以城带边、以城兴边”帮带共建机制,截至2025年底,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160亿元,投入3.61亿元深化边境幸福村建设,22项指标全面完成,成功打造8个边境幸福村,磨憨开发建设全面提速。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省率先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经济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
民族地区共同发展,截至2025年,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项目320个,投入资金18.599亿元,打造示范县6个、示范乡镇(街道)30个、示范社区225个、示范村59个。寻甸、石林、禄劝3个民族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163.5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549.72亿元,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在云南省29个自治县中走在前列。
民生暖心
各族群众幸福成色更足
“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昆明紧盯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73%以上,实施“百企万岗”入昆计划和“百千万”劳务输出工程,组建100余个基础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实现各学段、各县域全覆盖,提供优质学位超60万个,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位居西部省会城市前列。昆明医疗实力进入全国20强,被全国爱卫办确定为“云南省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
基础设施日新月异,高铁、城市地铁从无到有,沪昆、云桂等高速铁路以及中老铁路相继开通,“七出省五出境”高速公路网、“八出省五出境”铁路网加快构建,建成西南“动车航母”、南亚地区最大航空枢纽,“四好农村路”进村入户,公路、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越织越密。绿美春城建设持续推进,昆明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联合国第18届“国际花园城市”金奖等称号,在“2018世界春城”评选中排名全球第一,“春城绿”“昆明蓝”成为各族群众的新共识。
互嵌共融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拓展
昆明立足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秉持“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的理念,创造各族群众互嵌共融的社会条件。
空间互嵌上,完善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设施,以“微改造”为突破口,“一小区一策”实施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创新开展“微走访”“微心愿”“微服务”,把社区打造成守望相助的大家庭。文化互嵌上,在全国首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打造“民族团结百家宴”“我们共同的节日”等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推出滇池黄金岸线之旅、翠湖历史人文之旅等6条“黄金旅游线路”和10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旅游线路。
经济互嵌上,创新制定跨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跨区域协作、存量产业项目跨区域流转“1+2”制度以及主城区对口帮扶北部三县(区)机制,依托沪滇协作、昆迪合作等,加强经济互补、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社会互嵌上,持续加快“六好”社区建设,加强“五社”联动,在全省率先开发“城市民族综合服务平台”等微信小程序,全市834个社区均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成立全省首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学院和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心理互嵌上,以“社区提案大赛”“创享计划”等为依托,打造困难群众帮扶、邻里纠纷化解等社区协商样板,形成“民情恳谈会”“院坝(楼栋)协商会”“阳光议事会”等协商形式,发动“春城红石榴宣讲团”进村入户宣讲。
共治共享
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昆明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作为法治昆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876个,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印发《昆明市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议》,推动石林、禄劝、寻甸3个自治县修订完善自治条例,对全市现行有效的71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民族政策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建议继续有效62件、修改3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5件,以法治保障创建有力推进。
加强民族事务治理,将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涌现出小坝社区“家文化”、东湖社区“微服务”、关上中心区社区“全家福”等典型,争创国家级、省级荣誉91项,2023年昆明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每年9月的第四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每年1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每年6月定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
下一步,昆明市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凝聚全市各族人民力量,坚决扛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治责任,坚决扛起“省会当有引领之力”的政治担当,全面推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昆明样本”,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春城常开长盛。(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