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绍卓 近日,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临时救助“小额快救”机制,对遭遇突发困难的群众简化流程,乡镇(街道)可直接审核确认,最快3天完成救助,以快速救急筑牢临时救助“兜底的再兜底”民生防线。
《意见》坚持“救急难”导向,全面推行“小额快救”机制,按照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群众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亟待帮扶的,可申请“小额快救”,无需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和公示;针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因医疗、教育大额支出致困的,按规定经公示开展救助,遇紧急情形可先行实施“小额快救”,后续补齐认定手续。在政策方面,同步做好临时救助与低保、特困供养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的有效衔接。申请低保、特困供养尚在审核或救助金暂未发放、生活难以为继的可视情先行救助,存在严重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予以救助。
为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发放,救助标准以当地低保标准为参照,“小额快救”每人每次上限不超过当地1个月城市低保标准,常规临时救助不超过6倍,坚持“一事一救”,同一家庭或个人年度救助一般不超过2次。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模式。全省还将健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重点保障“小额快救”,确保急难救助快速响应。
针对办理流程与服务供给,云南大幅精简办事材料,“小额快救”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常规救助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建立“一事一议”会商机制破解特殊难题,强化转介帮扶,政府救助之后仍存在特殊困难的对象,转介慈善组织接续帮扶;对生活无着流散人员转介救助管理机构提供照料、寻亲安置等服务。此外,《意见》还附带了临时救助金参考计算公式及“小额快救”样表,为基层规范化实操提供明确指引。